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记者李平平)我区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将合并实施,扩大参保范围、个人缴费档次增加、首次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昨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上半年新闻通报会,通报了最新出炉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城乡居保”),该办法除了延续原先的资金筹集渠道、待遇支付计算方式外,也有不少新变化。
参保范围
具有广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解读:新农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简称)的参保范围是农村居民,城居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简称)的参保范围是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而新政策把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群全部纳入参保范围,扩大了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居民从年轻时起就参保缴费,年老后获得更加可靠的保障。
基金筹集
增加个人缴费档次
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解读:个人缴费标准比新农保增设了7个档次,比城居保增设了2个档次,为有更高缴费意愿和能力的居民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政府补助力度加大
政策: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政府对100-800元缴费档次分别按每人每年30元、40元、50元、55元、60元、65元、70元、75元进行补贴,对900-2000元缴费档次统一按每人每年80元进行补贴。
解读:城乡居保制度中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政策,与新农保、城居保制度相比,除100元、200元缴费档次外,300-800元每个缴费档次都增加了10元补贴。900-2000元档次实行80元定额缴费补贴。此项政策已从今年1月1日执行。
此外,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扩大困难群体代缴的范围
政策:政府为城乡重度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不属于上述4类群体的城乡低保对象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50元。缴费困难群体可在政府代缴基础上增加个人缴费,并享受按政府代缴金额与个人缴费合计金额对应缴费档次的政府缴费补贴。
解读:扩大政府对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的范围,增加了政府为贫困残疾人代缴100元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