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的基本养老金最低保证数制度,将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设置为“保底数”,养老金低于“保底数”的退休人员按“保底数”领取实际养老金。假如有退休人员缴费恰好为15年的最低年限,同时他应领的养老金又低于“保底数”,那么,他领取的养老金被提至“保底数”额度,而该“保底数”可能恰好等于他缴费22年才能领取的额度,也就出现了“个人缴费15年与22年领取的养老金相同”的情况。
在一些地方,人社部门在落实社保法的同时,也执行了最低养老金政策,例如广西的最低养老金为最低工资的80%,但造成了“缴费年限不一但领取养老金相同”的现象。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记者进行了调查。
“缴费年限不一但领取养老金相同”实际工作中极为少见
日前,人社部公布了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评估研究报告。报告提到,广西最低养老金为最低工资的80%,如果职工一直按最低标准缴费15年,其退休后领取的有保障的最低养老金相当于持续缴费22年后得到的养老金,即个人缴费15年与22年领取的养老金相同。
社会保险法要求,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个人可以自行决定在什么阶段以什么方式缴纳多长时间。也就是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缴费满15年后停止缴费,或是选择年轻时不缴费,等到距离退休15年时才开始缴费,抑或是中断缴费一段时间后接着缴满15年等。
对于企业职工而言,只要在用人单位就业,就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费至退休年龄。然而在此规定下,也可能出现企业职工退休时刚好缴费满15年的情况??个人若是在符合退休年龄前15年进入企业工作并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其退休时也符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在养老金发放环节,广西从2002年起建立基本养老金最低保证数制度,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总额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在此“保底数”政策下,养老金低于“保底数”的退休人员按“保底数”领取实际养老金。假如有退休人员缴费恰好为15年的最低年限,同时他应领的养老金又低于“保底数”,那么,他领取的养老金被提至“保底数”额度,而该“保底数”可能恰好等于他缴费22年才能领取的额度,也就出现了“个人缴费15年与22年领取的养老金相同”的情况。
但这种情况实际工作中极为少见。因为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制度激励下,大多数有条件的人都愿意通过提高缴费标准、延长缴费年限等来提高退休后发放的养老金额度,只有很少一部分缴费能力确实有限的人才会符合领取“保底数”的条件。
最低养老金政策对灵活就业人员、效益欠佳企业员工有利
“个人缴费15年与22年领取的养老金相同,只是最低养老金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导致的个别情况。不能因为轻微的‘副作用’,就完全否定整个政策。”广西人社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最低养老金政策意在起到民生保障的托底作用,给予困难群体一定的倾斜,最大限度地普惠大众,同时也激励更多的人参保,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
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分为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两个部分。职工一般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的基数,个人缴纳的费用为基数的8%。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职工,个人缴费时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基数。单位缴纳部分则以单位上一年度平均工资额度为基数,缴纳额度不超过该基数的20%。个人缴纳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部分进入统筹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则分为5个档次,分别为统计局当年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简称“社平工资”)的60%、70%、80%、90%和100%,缴纳费率统一为20%,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选择缴费档次。20%的费率中,12%进入统筹账户,8%进入个人账户。
然而,即便是在这样的缴费政策下,一些职工由于所在企业效益欠佳,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可能会很低,这导致他们退休后只能领到很少的退休金,额度甚至还可能低于低保或是失业保险金。对于一些灵活就业人员而言,由于缴费年限太短或是中断缴费等,同样可能会出现养老金少得可怜的现象。退休金太低,会影响人们参保的积极性。最低养老金政策实现托底,能够鼓舞更多的人参保,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
现行养老保险制度激励人们持续缴费
专家认为,广西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实施兼顾了效率与公平,有效提升了广大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国家和自治区对养老金的计发制定了统一的制度框架,新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待遇计发与缴费基数高低、缴费年限长短、在职职工工资的增长“三挂钩”。具体而言,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中涉及的因素包括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员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等。
从中可以看出,养老金的高低不仅与参保人员每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高低相关,也受到缴费年限的影响,也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充分体现“效率优先”的激励机制。
近年来,广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呈现逐年增长的势头,这样的计算方法实际上也是激励人们持续缴费,不要随意中断缴费。
如果是在职职工失业了并成为灵活就业人员,他们领到的养老金会不会受影响呢?养老保险制度充分考虑到了这种情况:若是职工失业并成为灵活就业人员,依然可以选择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至满足领取养老金的条件,甚至直到领取养老金的法定年龄。即使缴费模式、额度等发生了变化,但所有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都将在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中累计储存,在计算其养老金时统一纳入计算公式。
有关部门表示,这样的制度设计鼓励了更多面临失业问题的人员继续参保。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意在使更多人实现老有所养。这个政策经过多年的实施,已经深入人心,得到了广大职工和其他参保人员的认可、理解,特别是许多失业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退休后尝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等激励措施的甜头,老年生活得到了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