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通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新人社发【2015】18号)精神,现将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时间
本次调整的范围是12月31日之前已经办理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包括按104号文办理退职的人员和五?七工退休人员。
企业离休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不参与养老金调整。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但仍按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也不参与本次养老金调整。
调整时间从1月1日起执行。
二、普调办法和标准
(一)普调增资
每人每月在末的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发40元。
(二)工龄增资
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发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发75元,缴费年限指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
(三)比例增资
每人每月按退休人员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发(四舍五入到元)。
三、倾斜对象和标准
(一)高龄增资
在12月31日之前已经满70岁不满80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在12月31日之前已经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对1月1日之后满70周岁的,从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每人每月增加225元。对1月1日之后满80周岁的,从年满80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280元。
(二)艰苦边远地区增资
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分为三个档次,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30元,三至四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五至六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乌鲁木齐市属于二类地区。
(三)军转干部增资
退休人员中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之后,如果还达不到自治区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每月2534元),按平均水平计发。
高龄增资、艰苦地区增资以及军转干部增资只要满足条件可以同时适用。
举例一、王某,企业退休人员,出生日期1943年9月1日(72岁),退休时间1998年9月1日,工龄为35年零1个月,12月的养老金为2256.5元。
待遇调整情况:普调:4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增发30元;工龄增发180元(36*5);高龄从1月起增发50元,比例增资:23元(2256.5*1%)。王某应增40元+30元+180元+50元+23元=323元。其5月份工资额应为:2579.5元。
如表所示:
2015年养老增资查询明细(元) | ||||||
①普调 | ②艰苦补贴 | ③工龄 | ④高龄 | ⑤比例增资 | ⑥合计 | 备注 |
40 | 30 | 180 | 50 | 23 | 323 | |
⑦12月份工资额 | 2256.5 | ⑧增资额 | 323 | ⑨5月份工资额 | 2579.5 |
注:1、普调40元和艰苦补贴30元为固定数,工龄、高龄和比例增资根据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定。
2、⑧增资额=⑥合计=①普调+②艰苦补贴+③工龄+④高龄+⑤比例增资;
⑤比例增资=⑦12月份工资额*1%(四舍五入到元);
⑨5月份工资额=⑦12月份工资额+⑧增资额。
举例二、张某,“五.七工”退休人员,出生日期1932年2月25日(83岁),退休时间2011年12月1日,工龄为15年。12月工资为1305元。
待遇调整情况:普调:4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增发30元;工龄增发75元(15*5);高龄从1月起增发60元,比例增资:13元(1305*1%)。张某应增40元+30元+75元+60元+13元=218元。其5月份工资额应为:1523元=1305元+218元。
如表所示:
2015年养老增资查询明细(元) | ||||||
①普调 | ②艰苦补贴 | ③工龄 | ④高龄 | ⑤比例增资 | ⑥合计 | 备注 |
40 | 30 | 75 | 60 | 13 | 218 | |
⑦12月份工资额 | 1305 | ⑧增资额 | 218 | ⑨5月份工资额 | 1523 |
注:1、普调40元和艰苦补贴30元为固定数,工龄、高龄和比例增资根据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定。
2、⑧增资额=⑥合计=①普调+②艰苦补贴+③工龄+④高龄+⑤比例增资;
⑤比例增资=⑦12月份工资额*1%(四舍五入到元);
⑨5月份工资额=⑦12月份工资额+⑧增资额。
举例三、吐某,企业退休人员,出生日期1945年6月25日(69岁),退休时间1996年12月1日,工龄为25年。12月工资为1701元。
待遇调整情况:普调:40元;二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增发30元;工龄增发125元(25*5);比例增资:17元(1701*1%)。吐某应增40元+30元+125元+17元=212元。其5月份工资额应为:1913元=1701元+212元。
如表所示:
2015年养老增资查询明细(元) | ||||||
①普调 | ②艰苦补贴 | ③工龄 | ④高龄 | ⑤比例增资 | ⑥合计 | 备注 |
40 | 30 | 125 | 17 | 212 | ||
⑦12月份工资额 | 1701 | ⑧增资额 | 212 | ⑨5月份工资额 | 1913 |
注:1、普调40元和艰苦补贴30元为固定数,工龄、高龄和比例增资根据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定。
2、⑧增资额=⑥合计=①普调+②艰苦补贴+③工龄+④高龄+⑤比例增资;
⑤比例增资=⑦12月份工资额*1%(四舍五入到元);
⑨5月份工资额=⑦12月份工资额+⑧增资额。
因吐某1945年6月满70周岁,高龄从6月起增发225元,其6月份工资额应为:2138元=1913元+225元。
四、注意事项
1月至4月期间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计算抚恤金的养老金基数应包括此次养老金调整后的待遇。
五、如何看明白4月份的养老金发放的记录
4月的养老金会分成两部分发放,4月份第一次发放的是4月份的养老金,仍然按照12月份的水平发放(不含1月1日至4月30日刚满70、80周岁的退休人员)。4月份第二次发放的是补发1月至4月的养老金增资。您用这部分补发的养老金除以4就可以得到的养老金增资额了。
六、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增资总体情况。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将此次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作为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加班加点确保在4月27日前保质保量圆满的完成此项工作。此次乌鲁木齐市符合养老金增资的人数共计:212779人,补发1-4月的增资共计:220516156元。
(附:养老金待遇调整表)
二0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办法及标准
调整办法和对象 | 调整金额 | |
基础普调 | 40元 | |
工龄增资 | 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 | 75元 |
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调整 | {缴费年限(含视同)-15年}×5元 | |
比例增资 | 每人每月按退休人员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发(四舍五入到元)。 | |
高龄增资 | 当年满70岁人员 | 增225元 |
70-79岁人员 | 增50元 | |
当年满80岁人员 | 增够280元 | |
80岁以上人员 | 增60元 | |
艰苦边远地区增资 | 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30元 | |
原军队转业干部 | 2015年增资调整后增加至自治区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即:2534元。 | |
调整范围: | 2014年12月31日前,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 | |
增资文件执行时间: | 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