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10大疑问剖析

更新时间:2023-07-15 21:00:03文/高考志愿库

  业内期待已久的以房养老保险终于成行,保监会昨日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从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至6月30日止,投保人群应为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

一、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什么?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简单地说,就是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把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到去世,在这期间,老人享有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去世后,房产的处置权就交给保险公司。

  这其实也是一种住房抵押贷款,但它的反向意义在于:老人在世住着房子时,不用像一般抵押贷款那样及时归还贷款,反而是在此期间,从保险公司领取养老金,等到去世后,保险公司再用处置抵押房产的收入来还贷。

二、为什么试点地区是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

  看起来,这种保险,是有一定吸引力的。但投保也有一定的条件。试点指导意见规定,必须是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可以投保,申请试点的保险公司必须开业满5年,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而选在北上广和武汉试点,也是看重了这些城市经济实力较强、住房市场相对稳定。然而记者采访发现,这项创新业务在实际操作中,却面临着很多考验,落实起来,难度不小。

三、险企参与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容易吗?

  业内人士指出,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业务,将面临较为突出的利率风险、房价波动风险、长寿风险、现金流风险等业务风险,同时也将受到房地产政策、税收政策以及法律环境的影响。

  有媒体认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不完全是传统意义上所理解的保险产品,更准确地说,是一系列金融产品的组合,其中涉及房产评估、房屋维护、房屋拍卖转让、年金、医疗保险、健康增值、金融理财等众多领域。将传统养老保险与房地产市场联系起来的产品特性,对于经营主体保险公司而言将面临一定难度的风控考验。

  《指导意见》中对保险公司开展试点的资格条件要求包括:已开业满5年,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申请试点时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等。

  不过,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该业务以老年人为主,业务涵盖面广,流程复杂,期间较长,保险公司应顾全大局。一是在房产评估、抵押、后续管理等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二是产品条款简单易懂,业务流程规范可行,使投保老人便于理解和接受。三是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对与消费者自身权益有关的信息,做好披露工作。

四、保险和房地产联姻如何进行有效的风险管控?

  “以房养老”把保险和房地产结合在一起,如何进行有效的风险管控?对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徐高林提出了四个风险因素:房价波动、利率波动、寿命波动和现金流风险。他说保监会在调研的基础上对风险已经做出了一道防线,试点城市房价抗跌,我们更要关注未来发展过程中的“意外风险”,在试点期内不断的总结、学习。

  风险的关键问题还是在于房产的估值问题。王国军指出,房价一旦下跌,对保险公司和银行和个人都是一个大问题,究竟谁来承担这样一个损失,银行、保险公司都不敢参与进来,还是需要制度设计的合理,让人们没有后顾之忧。此外,王国军还提出了人们广为关注的“70年产权”问题,他说,将来产权到70年以后房屋如何处置将会是一个大问题。

  显然,房价波动并不是唯一的风险因素。徐高林还提出两个问题,一个是完全独立产权和房产处置的问题,也就是继承人和保险公司之间未来会在房产价值上可能出现争议,对房产的处置达不成一致;二是房屋中途意外的风险,老年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关于投保人对产品的选择,王国军说投保人需要根据自己的风险承担能力和意愿来选择。根据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所抵押房产增值的处理方式不同,试点产品分为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和非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参与型产品指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通过评估,对投保人所抵押房产价值增长部分,依照合同约定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分配。非参与型产品指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产增值收益,抵押房产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

五、以房养老怎样“养”?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并非我国首创,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尝试多年。简而言之,这种保险就是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约定条件获取养老金,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的处置权。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投保人群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应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二是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保监会人身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说。

  事实上,“保险版”以房养老具有鲜明的特征,它为投保人提供养老金的周期与生命等长;投保人在身故前享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投保人身故后,房产处置的剩余所得将会返还给继承人。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孟晓苏认为,作为一款金融产品,“以房养老”具有“三高”特征,就是适用于高房价城市、高潜质房屋和高素质老人,而无子女老人和“失独老人”则是最合适的购买群体。

  从国际经验看,不只是养老金,保险公司还可能为投保人提供实物型的养老服务。保监会出台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鼓励“针对不同年龄和需求的客户推出医疗、保险、健康管理、金融理财等服务”。

六、房价涨跌怎么“算”?

  无论是投保人也好,保险公司也好,“保险版”以房养老的最大风险和不确定性都来自房价的波动。

  房产究竟价值多少?这无疑是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涉及的核心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指导意见中称,“保险公司要聘请具有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费用由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共同负担。”

  如果房价上涨,房屋增值怎么办?根据指导意见,保险公司推出的试点产品分为参与型和非参与型,也就是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决定保险公司是否参与分享房产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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