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汕头都市报》报道,记者昨从汕头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从今年1月1日起,该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71元,新调增的养老金将于3月底前发放。
记者了解到,此次养老金调整的对象是12月31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此次养老金调整办法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并按国家文件要求确定倾斜人群。普遍调整是每人每月按照97元定额计发;12月31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同时,按照规定,对两种人群进行倾斜调整:第一,对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80元,全年96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其中:1月1日至6月30日年满75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从其年满75周岁的当月起计发,当年加发的养老金一次性发放。第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后仍未达1780元/月的,按1780元/月计发。
另外,我省去年以前对企业退休高工的历年倾斜形成的累积额(高级职称专项津贴)保留原标准继续发放(含新退休的企业高级职称人员),即正高级职称每月1000元,副高级职称每月800元。更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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