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嘉兴市助产机构出生的新生儿均可通过“浙里办”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如新生儿落户本市的还可办理户口申报、医保参保、社保卡项目。关键这些项目办理,新生儿母亲分娩期间躺在床上休息时就可轻松完成。
一、掌上办流程
第一步:扫码下载浙里办APP。手机扫码下载“浙里办”APP,新生儿母亲完成注册。
第二步 进入出生“一件事”页面。在“浙里办”首页,查找出生“一件事”服务,点击进入。请仔细阅读用户须知,同意后勾选,点击下一步,扫脸认证后按页面提示进入出生“一件事”办理内容。
第三步 选择办理事项。在需要联办的事项《出生医学证明》为必选项前打“√”,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 在线填表与上传材料。依次在线填写出生基本信息、母亲信息、父亲信息。户口申报信息、医保参保信息、社保卡信息、申请人信息,同时上传相关申报资料。
第五步 取件方式。可选择自取或邮寄到付。选择自取的,可在新生儿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可到新生儿落户的镇(街道)派出所领取,社保卡到所选择的银行网点领取。选择邮寄的,需凭申请人身份证签收,邮费到付。
第六步 信息确认。所有信息填写完毕,新生儿母亲电子签名确认,点击提交。申请人的申办流程完成。
二、注意事项
1.《出生医学证明》已申领的新生儿,不可在“浙里办”上办理出生“一件事”其他事项。
2.通过“浙里办”办理出生“一件事”的,申请人必须为新生儿母亲,且只能在线提交一次申请,若重复提交申请,申请事项将不予受理。
3.未取名新生儿、父母离异或单亲等情况,“浙里办”暂不支持。
4.申请人收到常住人口登记确认通知后,应当于48小时内登录“浙里办”[我的办事]进行扫脸确认。
5.公民的民族状况,只能依据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状况确认、登记。
6.新生儿籍贯为新生儿祖父的居住地。
7.医保登记成功后,可进入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选择[我帮他人缴],输入正确的身份证信息进行缴费或到银行窗口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可享受医保待遇。如对参保有疑问,可致电医保咨询电话:0573-83370706。
8.选择自取证件的,请取件人携带相关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户口簿》时还应提供原《户口簿》。
三、嘉兴市助产机构及咨询电话
四、嘉兴市出生“一件事”掌上办投诉电话
五、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如何?
婴幼儿参加居民医保后,参保人员凭本人医保卡(社保卡)在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属于个人负担的由个人用现金支付,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由定点医院按规定记账后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一)门诊
婴幼儿参加居民医保后,在一个年度内每次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累计计算,根据就诊的不同医院,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 不设起付线;门诊医疗费年度累计发生超过3000元的,超过部分医保基金不再支付。待遇具体见下表:
年度内累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在3000元(含)以下部分 | ||
社区医院就医 | 个人承担40% | 基金承担60% |
三级医院就医 | 个人承担70% | 基金承担30% |
其他医院就医 | 个人承担55% | 基金承担45% |
(二)住院
另外,住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计算,起付线以下部分全部由个人自负。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不同比例共同承担,具体见下表:
起付标准以下 | 起付线至4万元(含) | 4万元至封顶线(含) | 封顶线 |
医疗费在起付线以下部分由个人自负,起付线额度: 三级医院1200元; 其他医院600元; 社区医院300元。 | 社区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支付85%; 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支付80%,其余由个人承担。 | 社区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支付90%; 三级及其他医院就医由医保基金支付85%,其余由个人承担。 | 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