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新生儿医保办理流程: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 3 个月内,法定监护人为其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并缴费成功的,新生儿的居民医保待遇费用报销可以追溯到刚出生时。如新生儿自出生已满3个月但不满1周岁办理参保并缴费成功的,则从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费用报销不可以追溯。
从2019年6月1日起,新生儿居民医保由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微信搜索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按页面提示操作即可完成缴费)。
注意:
在本地生育的符合享受追溯报销待遇的新生儿,在参保缴费成功前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先自行垫付,微信移动端缴费或银行代扣费成功后次日,再持省社保卡、费用票据等相关资料回本地生育医院重新结算;在异地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持省社保卡、原始发票、清单、出院记录、出生证、新生儿记录、父母双方及新生儿户口簿、银联借记卡、身份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1 号楼一楼 B 区窗口审核报销。
南通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1、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报销65%;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60%;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55%。
2、门诊特殊病报销待遇。门诊特殊病在一个年度内起付线为300元,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报销标准执行。特殊门诊病种包括: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癌症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3、门急诊报销待遇。在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线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补助30%。
南通新生儿医保报销材料
1、原始收费收据(六个月内有效);
2、费用明细清单;
3、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4、疾病诊断证明书;
5、本人新生儿医疗保险证;
6、法定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当报销的现金不转入缴费帐号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