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新生儿家属有更充足的时间为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更好地保障新生儿基本医疗保障权益,近日,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对新生儿参保缴费工作作出新部署,将新生儿参保缴费期从出生28天延长至90天。
《通知》明确,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或居住证,使用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登记的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按统筹区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
据悉,以往政策规定,新生儿需在出生后28天之内参保缴费,否则无法享受医保待遇。根据部分新生儿家属反映的新生儿参保缴费期限较短的实际情况,此次,医保部门适当延长了新生儿参保缴费期,将有助于确保新生儿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医保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新生儿家属应按照当地政策规定,在90天内及时为新生儿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如未能在统筹地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需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湖南省婴儿医保政策
所需材料
新生儿参保的手续其实很简单,家长须先为新生儿报户口,取得身份证号码。
办理医保时,要带上户口本(首页和小孩户口页的复印件)、家长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和一张蓝底或者红底的新生儿一寸照片(有些地方需要)到户口所在街道或社区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即可。
从参保手续办理到拿到新生儿医保卡,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
报销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办理流程
般来说,只要是出生12个月以内的新生儿,可随时办理参保手续。
外来务工人员,只要在本地办理了居住证,以及为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了落户手续,新生儿的户口不论属于省外还是省内,不论父母亲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都可以为宝宝办理新生儿医保,享受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手续前,住院产生的费用报销的政策。
从现在起,父母亲于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到新生儿父母所属地区为新生儿落户后,凭新生儿的户口本和父母亲在湖南的居住证(除湖南地区以外的父母亲),到目前湖南的居住地,所属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所,就可以为新生儿办理城镇居民医保的相关手续。父母亲户口属于湖南市的,在为新生儿办理落户手续后,同样只需凭孩子的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到所属社区劳保所也可办理新生儿医保手续。
每个月的25日是区分当月和下月参保的重要时间分割点,每月25日(含25日当天)后办理手续的,将纳入下月参保。
报销流程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如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限的医疗费自负。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须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
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