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医保报销最新政策来了
我国糖尿病患者超过9700万
高血压患者2.7亿
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两病”患者
门诊用药负担
保障“两病”患者对门诊用药的需求
宜昌医保报销最新政策来了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
纳入医保报销
报销比例超五成
具体怎么报销
《通知》主要内容
一是适用对象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二是降低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享受门槛,居民普通门诊统筹起付线从每年累计100元降低至每年累计50元。
三是明确“两病”参保居民的倾斜性政策。
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就医,在二级及以下协议医疗机构实行签约管理。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在签约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合规医疗费用,累计金额在 50 元以上 850 元(含)以下的,医保基金报销50%,单日支付限额 20 元;
其中,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断,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并采取药物治疗的参保居民,不设起付线,合规医疗费用累计金额800元(含)以下的,医保基金报销55%,单日支付限额 20 元。
基本医疗待遇政策
(一)普通门诊待遇
1、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就医,在二级及以下协议医疗机构实行签约管理。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在签约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合规医疗费用,累计金额在50元以上850元(含)以下的,医保基金报销50%,单日支付限额20元。一般诊疗费统筹支付金额不占居民普通门诊统筹日支付限额额度。
2、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断,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并采取药物治疗的参保居民,不设起付线,无单日支付限额,合规医疗费用累计金额800元(含)以下的,医保基金报销55%。
报销流程:参保人员持市民卡到参保地二级及以下的定点医疗机构签约绑定即可,门诊费用按相关政策直接结算。
(二)住院待遇
住院类别:普通住院、生育住院、意外伤害住院、异地住院。
起付线(门槛费):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在同一年度内住院2次及以上的,起付标准按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减半。
报销比例: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内的甲类费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乙类费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8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6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0%。参保居民因危、急、重等疾病在门诊紧急抢救后住院或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其紧急抢救费用比照住院医疗费报销。一个保险年度(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生育住院及意外伤害住院:参保居民住院分娩或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住院分娩最高支付限额1200元,意外伤害单次住院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
异地住院报销:伍家岗区参保居民因病情需要向外转诊的应先在医疗机构办理转诊登记手续;外出期间突发疾病需就地住院治疗的,应及时联系区医保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参保居民未办理突发疾病登记或转诊手续自行到异地就医,或未在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或在门诊就诊和药店购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报销流程:参保人员在宜昌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者办理了异地联网手续的外地就医,在入院时持市民卡登记,均可在出院结算时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即可。转往非联网医疗机构就诊的,办理转诊手续后,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就医结束后,持市民卡、出院小结、费用汇总明细、发票原件和参保地本人有效银行卡(折)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三)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门诊特殊慢性病共包含36个病种,确诊患者可向参保地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其中恶性肿瘤保守治疗、重性精神病、肺结核、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确诊患者提出申请后,医院负责组织院内专家初审,初审通过后次月可先行享受待遇。
血友病、脑血管病致瘫、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门诊特殊治疗、青少年生长激素缺乏症、新冠肺炎肺纤维化确诊患者提出申请后,由医院组织院内专家初审,初审通过后当月可先行享受待遇。
其余二十四个病种确诊患者于每年5月和11月向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区医保局于当年6月和12月组织专家集中评审(必要时体检),符合标准的纳入门诊慢性病治疗管理范围;先行享受病种的慢性病患者如集中评审不符合标准,待遇将被终止。
报销比例: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发生的合规费用报销60%;其他病种限额内合规费用报销50%。
申报流程:参保人员需向门慢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提供市民卡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诊地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诊断依据(各种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病历等)及所申办病种近半年的诊治资料。申办资料为门诊资料的,必须提供原件;申办资料为住院资料或门诊资料已归入医院病案管理的,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标明病案号并加盖经治医院公章。
定点医疗机构初审后,将申报资料报送参保人员参保地经办机构,经相关评审后,符合标准的纳入门诊慢性病治疗管理范围。
(四)大病保险待遇
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至3万元(含3万元)部分报销60%,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65%,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5%,年度报销限额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