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大病医保怎么办理流程,南阳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更新时间:2023-07-08 20:19:26文/高考志愿库

从南阳市医保中心获悉,自9月30日起,南阳市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4000元,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至60%,届时可将更多患者纳入到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切实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

此次政策调整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5万元降为1.1万元,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年度内报销封顶线为40万元。

对农村贫困人口(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大病保险继续实行政策倾斜。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为0.55万元,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0.5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85%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95%的比例报销。取消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年度内报销封顶线。

“大病保险待遇新政策自9月30日起开始执行。”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参保城乡居民9月30日(含30日当日)以后出院的,本次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规范后的大病保险待遇政策执行,以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再追溯报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病保险的支付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致,为政策范围内住院(含规定的门诊重特大疾病,下同)医疗费用,不包含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含一次性医用材料)个人首先自付部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的支付范围一致。

报销比例提高

起付线降低

今后群众看病花钱越来越少了

我市近日出台文件对医保支付政策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广大群众的看病就医负担。

在此次出台的医保新政中,调整80岁以上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将起付线降为1.1万元,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段提高至60%、70%;对二、三级中医院住院病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中医药诊疗服务费报销比例分别提高10%、20%,起付线降低一个档次。

同时,此次对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等也分别进行了调整。具体为:

城乡居民在各级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线调整为:乡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医疗机构)为200元;县级(二级医院)为500元;市级(二级医院)为600元,市级(三级医院)为1200元;省级(二级医院)为600元,省级(三级医院)为2000元;省外为2000元。

城乡居民住院分段报销比例调整为:乡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机构)合规费用200-1000元(含下限不含上限,下同)的为75%;1000-2000元的为80%,2000元以上的为90%;县级(二级医院)合规费用500-1500元的为63%,1500-5000元的为73%,5000元以上的为85%;市级(二级医院)合规费用600-3000元的为55%,3000-6000元的为65%,6000元以上的为75%;市级(三级医院)合规费用1200-4000元的为53%,4000-9000元的为65%,9000元以上的为75%。

城镇职工住院起付线调整为:市域内每次住院起付标准600元;市域外省级1500元,省外2000元。同时,职工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6万元,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54万元。

此外,新政明确,异地安置人员安置地就医,支付比例与本地一致,起付线执行市域外省级、省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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