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人速看!医保到底报销哪些钱?
医保报销中涉及的药物主要分为三类:甲类药、乙类药和丙类药。
甲类药:是临床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是100%报销的。
乙类药: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比甲类目录中的同类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但乙类药包含的器材和药品有一定比例个人自付部分,一般为3%-15%不等,剩余的部分医保进行报销,这就是我们遇到的“自理药”“自理项目”。
丙类药:有保健品类、高档药、新研制的药,医保是不予报销的,这部分的费用全部都需要个人进行支付。所以这些不在基本医疗药品名录中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也称为自费药、自费项目。
由于医保基金有限,不可能覆盖所有的医疗需求,因此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用药需求,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支出,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等方面的管理,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健康运行,医疗保障部门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对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报销范围,俗称“三个目录”。参保人员使用药品、发生诊疗项目或使用医疗服务设施发生的费用,如果属于三个目录内的,可以按规定进行报销,不属于三个目录内的,医保不予报销。
目前常见病、多发病的主要治疗用药都已纳入目录,我们鼓励患者和医疗机构根据病情需要,优先选择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
焦作市城镇职工医保政策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退休人员不缴纳。
缴纳标准 | 单位缴纳比例 | 个人缴纳比例 |
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 | 7% | 2% |
备注 | 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计算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计算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标准:
缴纳比例 | 缴纳标准 | 个人账户 |
4.9% | 当地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 | 不建立 |
9% | 当地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 | 建立 |
个人账户待遇:
职工年龄 | 划拨基数 | 划拨比例 |
45周岁以下 | 个人缴费基数 | 3.1% |
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 | 个人缴费基数 | 3.5% |
退休人员 | 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缴费工资 | 3.7% |
门诊医疗待遇:
门诊慢性病 医疗待遇 | 重症慢性病患者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在门诊治疗规定病种疾病的合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80%的比例报销。 |
门诊重特大疾病 医疗待遇 | 按省里政策规定执行,按比例限额报销,实现病种统一、待遇统一、流程统一。 |
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院级别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市外 |
起付线 | 200元 | 600元 | 800元 | 800元 |
报销比例 | 90% | 85% | 80% | 70% |
最高限额 | 6万元 |
起付标准 | 医疗费用在一个年度内的报销额度超出6万元以上的部分 |
报销比例 | 90% |
最高限额 | 上不封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