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保障卡的作用
1、身份待遇凭证功能
是参保人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申报、资格认证等业务的身份凭证,是参保人员领取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凭证。
2、信息查询功能
持卡人可携带社保卡前往查询服务设施,查询本人缴费情况或基本信息。
3、医疗费用结算和支付功能
持卡人可到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办理就医购药、费用结算等业务。
4、金融功能
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暂不支持贷记功能。
5、增设了密码功能
新的社会保障卡增设了密码功能,密码分社保账户密码和银行账户密码,两个账户可以分别设置不同的密码。持卡人可以在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刷卡POS终端上进行密码修改。
6、委托给银行经办
青岛参考各地的建设经验首创了第三种模式,即完全委托银行经办的服务模式。
7、多个部门可通用
参保人员领取社会保障卡并办理激活手续后,原卡自动废止,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有余额的,自动转入到本人社会保障卡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目前,社会保障卡已经具备了在各部门应用的条件。
二、青岛居民医保报销办法
(一)报销比例
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是一个医疗年度。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职工、居民医保参保人,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住院、门诊大病、门诊统筹等医疗费用,按各自规定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支付额度,由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报销时,参保人只需持本人社保卡,在定点医药机构刷卡,即可即时联网结算,个人只承担个人自费部分医疗费。
1、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2、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报销比例
3、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二)报销范围
1.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大病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费用
2老年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3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
4符合规定的购药费用
5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
2.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1参保人患病所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
2参保人患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的治疗费
3使用“三个目录”内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设施且符合限定支付范围规定医疗费用
3.城镇职工个人账户报销范围:
1定点药店购买零售药品
2一般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中个人自负部分
4.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1符合统筹支付范围、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
2符合统筹支付范围、个人按照起付标准和自负比例负担的医疗费用
3乙类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纳入统筹支付范围前个人按照自负比例负担的医疗费用
(三)报销条件
1.在我市连续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后,在连续缴费6个月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待遇和原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2.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按照规定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四)报销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三级或二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五)城阳区医疗保险报销:
城阳区市民中心
地址:城阳区文阳路675号
医疗保障局窗口业务电话:
门诊大病:0532-58659920
异地医疗转诊、备案、报销业务:0532-58659921
意外伤害受理业务:0532-58659923
个人结算业务:58659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