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不需缴费用时医保自动结算
参加大病保险,不需要居民另外缴费。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当年基金筹集中直接划拨。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纳入大病保险的地区可结合个人账户功能拓展,健全大病保险多渠道筹资机制。当居民需要时,在医保结算时,自动进行大病医保结算。
江苏最新大病医保报销范围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
考虑到部分困难人群的实际情况,省人社部门要求各地要随着大病保险筹资能力提高,逐步提高支付比例,有效减轻重特大疾病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报销比例不低于50%不设最高限额
我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已经从去年1月起在全市全面施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主要保障参保人员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在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个人承担的,超过一定额度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确定,全市暂定1.5万元。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并按费用高低,分段确定报销比例,实行累加补偿,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也就是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合规可报销费用,等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减去起付标准即1.5万元。
大病补助怎么领取?
只要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每个月定额支付,大病保险费将每年从医保费用中划拨,无需另外收费。
参加新农合的是每年固定缴费,2019年新农合费用上调40元,其中20元是用于扩大大病保险范围。
注意:大病补助采取实报实销、专款专用,不包括进口药以及病人自费项目。
如果需要赔付,需报销人员持住院相关手续在社保处申请,社保会去掉个人承担部分与不能报销的部分,然后将报销款发放到个人手中。
住院报销
大病患者住院后,必须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审核后则可以正常报销。
门诊报销
门诊医疗费用需要按照规定时间申请报销,肝硬化等23种病门诊报销一年有两次申请机会,白血病等7种病则每季度末都有一次申请机会。
申请肝硬化等23种病的门诊报销,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年5月、11月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盖章后生效,从7月、1月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申请白血病等7种病的门诊报销,则需要参保居民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携带申请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季度末到选择的首诊医院医保科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填写相关表格。对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患者发放《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并按照相应的时间享受相关待遇。
以尿毒症为例,患者首先要住院治疗。对于住院费用的报销规定是这样的:一甲医院超200元开始报销,符合政策的报销比例为85%;二甲医院超400元开始报销,符合政策的报销比例为70%;三甲医院超800元开始报销,符合政策的报销比例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