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西藏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方法还未公布,请参考往年的。
最新社保缴费基数:2017西藏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一览表
西藏自治区原来的医疗个人自付金额目前没有变化,乙类药品自付10%,治疗项目类自付2%,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自付2%,床位超出费用自付100%,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费用自付100%。目前,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由原来的三级医院800元下调为4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下调为200元,一级医院300元下调为100元,乡镇以及社区医院为50元,起付线费用需要个人自付,起付线至1万元之间,个人自付20%,1万元至3万元,个人自付15%,3万元至6万元,个人自付10%,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个人自付100%。
凡属恶性肿瘤化疗放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糖尿病及并发症、高血压、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等20类西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障门诊特殊病目的情况,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统筹资金支付比例为75%、个人担负25%,其统筹支付金额与住院统筹支付金额合并计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
社保基数怎么算
企业社保缴费基数:
2015年西藏全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为5100元,因此2015年西藏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使用5100元新标准。在缴费比例上,职工本人承担8%,单位承担20%,若按最高缴费基数上限每月15300元,单位承担部分为15300元×20%=3060元,个人承担部分为15300元×8%=1224元,合计每月4284元,全年合计缴费51408元;若按最低缴费基数下限每月3060元,单位承担部分为3060元×20%=612元,个人承担部分为3060元×8%=244.8元,合计每月856.8元,全年合计缴费1028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