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9月1日起,全省城镇职工
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将统一执行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
西药和中成药的药品增幅了15.4%,调入了现有药品目录没有覆盖的治疗领域以及重大疾病、精神疾病、儿科妇科等药品,其中西药部分1297个,中成药部分1238个(含民族药88个)。新增了91个儿童药品品种。治疗癌症、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的常用药品基本被纳入了药品目录或谈判药品范围。
将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疗保险乙类药品范围,这就意味着参保人们住院报销的药品和金额将发生变化。2017年8月31日前将会完成信息系统的更新维护,确保9月1日起执行。
药品目录中药品的后面都对应着类别,分为甲、乙,也对应着不同的报销条件。本次药品目录范围扩大了,绝大部分国家基本药物被纳入了药品目录甲类部分,支付比例高于乙类药品。本次目录中收载的西药甲类药品402个,中成药甲类药品192个,其余为乙类药品。这也就意味着,在执行了新目录后,同等条件下参保人看病参与报销的药品和报销的金额将增加,自己花的钱或有所减少。
同时,要结合各地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合理确定国家谈判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和参保人员的分担比例,鼓励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