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异地医保报销新政,异地医保报销流程
12月30日,在省政协第十一届十三次常务委员会议上,省政府相关负责人通报了省政府关于省政协提案和省政协常委会议建议的办理情况。针对社会各界十分关心的异地就医结算问题,省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调研论证,在沈阳、抚顺、锦州、铁岭、盘锦等5市开展试点。
目前,试点工作结束,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搭建完毕,春节前将有沈阳、大连、抚顺、锦州、铁岭、盘锦、本溪、营口、辽阳等9个市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十几秒就搞定
沈阳、抚顺、锦州、铁岭、盘锦成为首批试点市,服务对象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在职职工长期异地工作人员等异地居住人员,异地住院结算时,医保可以直接报销,自己只承担自己应付的部分。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处处长刘红涛告诉记者:“办理者只需向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再到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就可以了。”记者了解到,这种申请是终身有效。
已经办理审批备案的异地居住人员拿着社会保障卡和居住地医保手册,在居住地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结算时按居住地的结算标准,患者只需支付应个人承担的那部分费用,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患者在医院结算时手续也不麻烦,沈阳军区总医院信息科高级工程师高轶测算了一下,从上传费用明细、预结算到打印发票,整个流程下来也就十几秒的时间。
医患信息报销结算过程全联网
只需把社会保障卡一插,十多秒就办结了异地就医结算手续。其实,支撑起这个终端的是一个设计严谨、四通八达的“高速路网”。
看似简单的异地就医持卡结算,实则是医保管理中的一个大难题。既有各市医保标准的不同,又有各市结算平台的应用技术差异,无法实现互联互通。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得从政策设计和网络建设两个方面同时入手。
经过多方研究论证,我省决定执行居住地医保目录、实施参保地报销政策、按照居住地医保结算、省级平台清算的管理办法,实现异地居住人员持卡就医、联网结算。省平台还设计了药品、诊疗、医疗服务项目的“目录”,以解决因各地政策差异和代码不统一而造成的信息传输障碍。
此外,异地居住人员所享受的大额及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将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完毕后进入理赔程序,所报销费用汇入本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中。
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扩至9个城市
在沈阳等5市的异地居住人员走上就医“高速路”时,其他市的异地居住人员也有望早些享受这种快捷。
省人社厅已经开始扩建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高速路网,将新增大连、本溪、营口、辽阳4市。目前,大连、本溪正在进行联网测试。
在扩面的同时,加强全省医保信息化和经办能力建设是重点。目前,全省正在逐步统一“三个目录”的信息代码,缩小各统筹地区待遇政策差异,为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扫清制度壁垒。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试点各市正在努力增加联网医院的数量,沈阳已经开通的定点医疗机构已扩展到34家,锦州15家,铁岭9家,盘锦5家,抚顺4家。9个城市全部联网运行,全省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将突破100家,实现三甲级以上医院全覆盖。
为了解决居民买药问题,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已经具备了自动划转功能,将社会保障卡的款项打到指定的金融账户,可以提现买药。
作为我省重点民生工程,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福利红包还会做大。“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试点,省外异地居住的辽宁人,拿着辽宁的社会保障卡在外省就医时,也可以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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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参保地与居住地不是一个地儿,看个病除了要提前垫付资金,还要往返于两个城市进行报销。而现在,包括沈阳在内,全省已有13个城市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患者异地就医可直接刷卡结算,再不必看病后往返于两个城市之间。这是记者9月8日从省人社部门获悉的。
从开始,全省各市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继沈阳、抚顺、铁岭、盘锦、锦州五市开展职工医保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结算试点工作之后,大连、本溪、丹东、营口、阜新、辽阳、朝阳、葫芦岛八市先后通过联网测试验收审核,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17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2316人次实现异地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联网结算医疗费用总金额达3049万元。
目前,异地居住人员身份信息、医疗服务信息、费用结算明细信息等各项内容在居住地医疗机构、居住地经办机构、省级平台、参保地经办机构间网上自动传输,已经可以全过程实现自动结算,异地就医职工同本地职工一样无需再垫付资金和往返报销。同时,省有关部门要求,强化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的主体责任,在就医管理、费用审核、医疗监管以及医保支付等方面对异地群众提供同等服务。
下一步,辽宁省将积极与国家人社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对接,研究实现辽宁省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