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住院门槛费最新的规定及报销比例一览
近日,人社局发布2018年医保新政策,其中对于住院门槛费做了调整。
原来的政策规定:
职工医保参保人关于住院起付标准待遇:年度内首次住院的,三级医院为850元(大医附一、附二为1200元),二级医院及专科医院为500元,一级医院为300元。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住院起付标准将会有所降低。三级医院680元,二级及专科医院400元,一级医院240元,大医附一、附二960元。
新政策调整为:
职工医保参保人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按照各级医院首次住院起付标准执行,三级医院为1200元(大医附一、大医附二)或850元,二级及专科医院为500元,一级医院为300元。
注意例外:70岁及以上老年人住院门槛费减半政策不变。三级医院425元(大医附一附二600元),二级医院250元。一级医院150元。
就是说,职工医保参保人除70岁及以上老年人以外,年度内二次及以上住院的,门槛费不再降低,全年不管几次住院,门槛费都是一样的。
本政策自2018年1月1日执行。
医院类型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70岁以下人员年度住院起付标准(元)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70岁以上人员住院起付标准(元)
三级医院 850 425
二级医院 500 250
一级医院 300 150
大医附一、附二 1200 600
职工医保中在职人员住院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中退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
三级医院 85% 92.50%
二级医院 88% 94%
一级医院 90% 95%
城镇居民医保中老年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元) 城镇居民医保中未成年居民、大学生住院起付标准(元)
三级医院 850 300
二级医院 500 200
一级医院 300 100
城镇居民中老年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中未成年人、大学生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三级医院 65% 70%
二级医院 75% 80%
一级医院 80% 85%
城镇居民中低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元) 低保人员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三级医院 100 70%
二级医院 100 80%
一级医院 100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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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以后,有医保的大连人去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全国最好的医院住院也能报销啦!近日,记者从新区医保中心了解到,目前我市已经接入国家医保结算平台的统筹区。这意味着,辽宁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异地居住人员或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职工,可持激活的二代社会保障卡,按照流程办理异地住院实时结算了。
去规定医院办理转诊备案即可
据介绍,辽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病确需转往异地(京、沈、沪为主的副省级以上城市、三级甲等以上医保定点)联网医院诊治的,须由具有辽宁医疗保险转诊资质的医院医师开具转诊单,经转诊医院医保科办理网上转诊备案,领取《辽宁省辽宁跨省/省内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及《异地转诊治疗(联网结算)告知书》后,即可在选定的就医地联网医院,按实名制等有关规定,持本人激活的社会保障卡住院并直接结算。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等重大疾病需连续、多次治疗的,转诊后1年内有效。
目前,辽宁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院共26所,包括11所市内三级医院、8所专科医院和7所县市区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