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医保个人账户可“家庭共济”
1月9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报了该省医保个人账户活化政策,明确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的医疗保障费用。浙江省也成为国内率先出台政策允许家庭成员之间医保资金进行共济互助的省份。
过去,一人参加医保全家人享用属于明令禁止的行为。而此次浙江省医保新政规定,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医疗费用,以及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或者授权一个或多个家属进行使用。
浙江对此项医保新政实行分类实施:
一类是参保人员与其家属在同一统筹区参保的,参保人员可向所在统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为其家属绑定社会保障卡;
另一类是参保人员与其家属不在同一统筹区参保的,或者所在统筹区暂不具备绑定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持相关费用和身份凭证向所在统筹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核销业务。
浙江省还规定,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其本人、家属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在4000元以上的参保人员,可自愿将4000元以上部分为其本人、家属购买指定的个人账户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如不足支付的,参保人员可按相同价格自行出资购买。
据该省人社厅医疗保险处负责人透露,浙江省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收入229亿元、支出183亿元,当年结余46亿元,累计结余360亿元。因此,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绩效成为该省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
7月5日,浙江省人社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以及省保监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政策的通知》,来激活医保个人账户上的余额资金。
据浙江省人社厅统计,目前,已实现浙江省、杭州市同城互认定点医疗机构726家、药店877家,基本满足省市医保参保人员就近看病配药的需求;全省11个设区市的市区范围内共有定点医疗机构3897家、药店4209家,医保的参保人员到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就医、配药全部实现互认,基本满足所辖县、市医保参保人员经分级诊疗后到市本级就医配药的需求。
截至目前,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丽水等9个市已通过信息系统改造,实现家庭成员绑定,个人账户余额实现共济,涉及个人账户6.1万个,惠及参保人员29.6万人,个人账户共济金额2.8亿元,有效减轻了职工家庭成员的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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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省内转移,凭身份证原件,社保材料,比如医保卡,养老保险手册申请社保转移手续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按个人方式续交,
或者转移到新单位续交社保两种种处理方式。
其次,可以转移养老,医疗保险两种,其它就需要重新交纳了。
第三,对于重新开户,由于社保是统筹管理,也就是说在同一个统筹区域内是不允许开两个社保帐户的。
第四,转移手续之后,就可以由社保局进行合并你的帐户。
建议尽量少转移社保,可以使本人利益最大化。
依据地方行政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
举例说明:
浙江省内的养老保险转移,以萧山转移到绍兴县为例子。
先到绍兴县社保局出示身份证(最好把社保手册也带着)。让工作人员给你开一份“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异地转入联系函”。
接着带着这份函去萧山社保局,出示你的身份证和在萧山的社保手册,萧山社保局会给你开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移接续信息表”这张是一式两联的,是一样的一张红单一张黄单。两张是一样的。
之后过半个月左右,去绍兴县行政审批中心的财政窗口去确认一下萧山社保的钱有没有打过来,确认后审批中心工作人员会在你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移接续信息表”盖章。
最后去社保局的结算窗口财务结算窗口再次盖章确认,该窗口会留下你的黄单联,然后你带着红联再去叫号办理转移的手续。
这样算是办完了,可是绍兴县社保局转移后,只是在他的电脑上进行了修正,而自己是无法查到的。建议咨询工作人员要一下那张红联花5毛钱复印一下,留着备用以备不时之需。
其他注意事项:
一般社保局是1号??20号办理业务,其他时间是结算统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