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最新长沙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更新时间:2023-07-06 17:50:58文/高考志愿库

长沙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三类收费标准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0%;

2.二类收费标准医院60%;

3.一类收费标准医院50%;

4.患特殊疾病报销50%;

5.普通学生、未成年人及高校学生报销50%;

6.急诊抢救及抢救死亡(72小时)住院及抢救医疗费报销50%,不设起付标准。

长沙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①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0元;

②三类收费标准医院200元;

③二类收费标准医院400元;

④一类收费标准医院700元。

⑤普通学生、未成年人及高校学生10万元,成年人6万元。

长沙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流程

1.申报

参保人员以家庭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报;

2.资格审核

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缴费类型,计算缴费金额并打印缴费通知单;

3.缴费

参保居民持缴费通知单到长沙银行网点缴费,银行开具《社会保险基金收款收据》;

4.领取手册

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险基金收款收据》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领取《长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册》。

长沙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办理材料

本地:医保卡、身份证

异地: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办理流程

本地住院报销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

本地住院报销

1、参保人员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医保卡(暂未拿到医保卡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住院的医疗费出院时可以在定点医院结算窗口直接结算

2、不在定点医院就医或住院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异地住院报销

1、参保人员患病在本市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难确诊或无治疗手段的,可申请转往异地住院诊治。

2、异地转院须填申请表,经我市三级以上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报市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后转入异地治疗。

3、参保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确需住院的应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入院后3日内向市医保中心电话备案。

4、转院及异地急诊医疗费先由个人支付,在出院后一个月内到市医保中心报销。

报销材料:转院审批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发票单据;出院小结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报销比例及范围

报销比例

一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900元

二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650元

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480元。

注: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30%计算。

报销范围:

(一)政策内住院医疗费用

(二)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含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普通学生、未成年人及高校学生符合规定的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

(三)生育补助。

报销地点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人力资源大楼

电话:0731-84907888

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湘府中路258号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天华路175

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望城大道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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