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湖北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报销比例新规定

更新时间:2023-07-15 17:57:36文/高考志愿库

近几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我省新农合制度逐步完善,筹资标准不断提高,参合农民看病报销比例稳步提高,农民看病自掏腰包的钱越来越少。

然而,我省有近4000万农民,占湖北总人口的六成以上,遭遇大病时,即使参合农民能够报销部分费用,但巨额的医药费还是会造成农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甚至少数农民遇到大病时因无力支撑,干脆放弃治疗。

农民生大病时如何也能得到新农合的保障,让他们不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现状

多数农民不知有大病补助

65岁的翟协洲是蔡甸区?山镇毛安村人,今年10月查出患上了乳腺癌。由于身患糖尿病、心脏病等多种疾病,当地医院觉得手术有风险,推荐她到武汉市大医院做手术。翟协洲以务农为生,没什么积蓄,大儿子因患小儿麻痹症落下了残疾,小儿子有两个孩子,在外地打工自顾不暇。翟协洲心里直打鼓,琢磨着是治疗还是放弃。

老伴不忍看着翟协洲有病不治,带着她到武汉各大医院求医。得知湖北省肿瘤医院是宫颈癌、乳腺癌新农合医疗保障定点救治单位,不仅取消了乳腺癌手术治疗起付线及药品目录限制,且实行单病种限额付费,乳腺癌10000元,其中新农合按照限额70%报销,超过限额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患者只用掏3000元钱。

带着一丝疑惑,翟协洲上月在省肿瘤医院成功手术,并于上周出院,总共花费医疗费用1.1万元,自掏腰包只有3000元,新农合支付7000元,医院支付1000元。

据了解,目前,在省肿瘤医院像翟协洲一样享受单病种限额付费治疗的乳腺癌患者只有20余例,大部分农民患者都不清楚哪些大病能够享受到报销70%的优惠。

■保障

20种大病纳入新农合

2010年10月,我省启动了提高农村儿童先心病、白血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2011年陆续将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型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等病种纳入重大疾病医保范围;201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将农村居民大病保障工作列为政府十件实事之一。今年9月,我省出台方案,新增了血友病等13个重大疾病病种,使全省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病种增加到20种,新农合报销比例高达70%。

目前,我省纳入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范围的20种疾病是:儿童急性淋巴细胞性和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儿童先心病(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型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管癌、胃癌、Ⅰ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自2010年我省开展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政策以来,共救治儿童先心病、白血病、妇女“两癌”等重大疾病农村患者64358人,医药总费用4.28亿元,新农合基金补偿3.07亿元,实际补偿比例达到71.6%。

重疾看病只出自付部分

为了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重大疾病救治水平,我省建立了对口帮扶制度,每一所县医院都由一所三级医院对口支援,专家长期驻点指导。另外还倡导大医院托管的模式,如协和医院心脏外科托管恩施州民大医院心胸外科,同济医院托管了咸宁市中心医院,提高了市县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水平。

为方便患者就医,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各定点医院开展了重大疾病即时结报工作,患者出院时仅需支付自付部分,新农合与民政医疗救助补偿的部分由医院垫付,将方便留给患者。

农村先心患儿治病报销90%

2010年10月,我省全面启动提高农村儿童先心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参合的先心病患儿由新农合基金支付70%的费用,民政医疗救助资金支付20%的费用,患儿平均仅需支付2300元,同时对低保患儿由新农合和民政救助分别支付75%、25%的费用,患儿不承担费用。

各统筹地区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还积极与民政部门协调,对妇女两癌、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等病种开展医疗救助。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通过与慈善组织合作或由医院减免费用,对所有简单先心病患儿实行全免费治疗。今年,我省确定了20个县(市、区)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通过新农合基金、民政医疗救助基金以及慈善组织的共同参与,共同发挥对重特大疾病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各地探索重疾保障新机制

据了解,我省各统筹地区围绕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这一目标,积极探索建立重大疾病保障的新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政府主导、各部门和社会参与建立大病保障基金。如长阳县采用“政府铺底补一笔、党员干部捐一笔、社会募捐筹一笔”的形式,建立了帮扶大病困难家庭的公益性基金??长阳“大病关爱壹佰基金”,大病困难患者最高可获17万元的救助。松滋市设立了“爱心救助工程”基金,救助全年自负医疗费用超过5万(低保对象超过3万)的人群。

二是从新农合基金中划出重大疾病保障基金。如宜都市从新农合基金中划出5%作为大病住院补偿金,对自费部分超过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部分按照50%补偿。

三是与商保公司合作建立重大疾病补充保险。如沙市区与商业保险合作,开展了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参加新农合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每人每年赔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可以达到20万元。荆州区还对新农合政策范围内费用累计达到30000元以上部分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再次给予补偿。

■未来

扩大保障范围完善政策

目前,我省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全国只有5个省市以省为单位全面开展了农村重大疾病保障工作。

三年来,通过实施提高先心病、白血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的政策,使部分参合群体的医疗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提高了新农合制度的满意度。但是重大疾病病种的设定、按病种付费标准的制定以及申请、治疗、报销等一系列流程的设定等方面仍需进一步优化,具体各地执行情况,该政策的效果如何,需要进行评价。

近期,省卫生厅正在组织专家开展重大疾病政策落实、执行的绩效评估,总结重大疾病救治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优化政策,使我省的重大疾病保障政策更加成熟、完善。

下一步,根据筹资水平的不断提高,省卫生厅将逐步扩大重大疾病保障的病种,并按照国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有关工作部署,尽快制订实施方案,完善重大疾病保障机制,进一步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使广大参合农民受益。

同时,还将考虑制定和完善农村大病保险政策,在政府主导下,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在新农合保障的前提下,如果患者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限额,大病保险将进行再保障,力争让农民少掏钱治好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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