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在出生60天内(各地政策不同,有些地方不一定是60天),拿着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父母双方身份证(妈妈不去要提供妈妈授权爸爸签字的委托书)以及出生脚印纸,到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后,带上入户方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原件、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即可。
新生儿上户口有时间限制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上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