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待遇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3-07-09 12:18:01文/高考志愿库

参保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分娩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自然分娩补助800元、剖宫产补助2000元。分娩同时出现并发症的,在享受一次性补助后仍可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医疗费用顺产超过5000元、剖宫产超过10000元以上部分,符合规定的进入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

申请人持以下材料到社保局办理

1、结婚证、出生证、计划生育服务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发票原件与复印件、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或者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汇总清单;

3、本人社保卡或银行账号复印件。

社保局在受理材料后在下个月15号后将参保人的生育待遇拨付到社保卡或银行账户上。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标准

昆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流程及条件

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外地发生急诊住院报销须知

上海实施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最新消息

上海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读

上海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

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广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