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外地户口孩子上学政策及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7-20 20:18:46文/高考志愿库

杭州上学条件

1.户籍生(适龄儿童,幼儿园3周岁,小学6周岁)

杭州市的公办小学,学龄户籍儿童按"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录取。

2.非户籍生

如果学校户籍生没有招满,就可以招非户籍生,非户籍生包括如下几种

(1)符合市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小孩有居住证);

(2)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市区的儿童;

(3)驻市区部队军人子女;

(4)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5)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市区的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属地为市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市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6)在市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儿童。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和《省通知》的规定,《市招生通知》明确,今年开始,民办学校的招生对象条件与当地公办学校相同。在招生报名开始前,已符合当地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可以报当地民办学校。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报名儿童少年进行资格审核。

公办民办小学招生对象具体包括:

(1)本市户籍儿童少年;

(2)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3)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包括:

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本市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本市的儿童少年;

驻杭部队军人子女;

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市的下列儿童少年: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本市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本市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本市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在本市居住的港澳台籍和外国籍儿童少年。

2020年入学的上述儿童少年应同时满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或往年经入学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缓学的儿童。

我市公办民办初中招生对象包括:

(1)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符合升学条件在本市小学毕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3)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军人子女、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在本市居住的港澳台籍和外国籍少年。

《市招生通知》明确:公办初中小学继续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其中,公办小学按学区招生,公办初中按小学对口直升或按学区招生,学区或对口学校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对于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根据审批地招生的原则,《市招生通知》明确: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在所在区、县(市)范围内招生。市教育局批设的民办学校可在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和钱塘新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范围内招生,或由民办学校申请、经市教育局同意,在所在区范围内招生。

《市招生通知》还明确:在审批地未招足的民办学校,可在市域范围内补招一次。补招只能在审批地报名招生后确定不足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补招范围为全市,但不能面向市外招生。

杭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采用统一的网上报名方式,公办民办小学、初中入学分别通过“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和“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进行报名,不允许任何学校另行组织招生报名或通过预约、信息登记等各种方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公办民办学校可以兼报吗,如果报民办学校可以报几所?

不能兼报,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只能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其中,选报民办学校者限报一所,选报公办学校者不需要选报具体学校。

审批地招生不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报名时,之前报了公办学校的儿童少年和报民办学校未录取的儿童少年,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在全市补招的民办学校中选报,民办学校补招报名也限报一所。

外地来杭务工人员,儿子今年要读小学,目前还没有《浙江省居住证》,预计7月上旬才能办出,我孩子可以报民办小学吗?

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的儿童少年是否符合相关就读政策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其报名无效。其中,报名民办学校的,应在报名开始前已符合就读政策。如你孩子在小学入学报名开始前,已符合居住地公办学校就读条件,可以填报居住地所在区的民办小学;如当时还不符合居住地公办学校就读条件的,如填报民办小学,不能通过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报名结果无效。

报了民办学校,接下来民办学校如何进行录取?

网上报名后,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儿童少年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当一所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其招生计划数时,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儿童少年按规则一次性全部录取。当一所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数时,由该校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审批地招生不足的民办学校可以补招吗?补招怎么报名和录取?

审批地招生不足的民办学校,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补招,补招计划即为审批地招生后剩余的全部招生计划。补招面向全市符合就读条件尚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儿童少年,每人限报一所。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其补招计划数时,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儿童少年全部录取;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其补招计划数时,由该校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如何保证民办学校招生中电脑派位录取的公正性?

电脑派位录取在我市民办初中招生中已实施多年,派位录取过程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得到了家长和社会的高度认可,教育部多次在全国招生工作会议上予以肯定。今年民办学校的电脑派位录取工作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并将邀请公证机构参与,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杭州市教育局也将加强监督,进一步规范电脑派位录取的操作程序,确保整个录取工作的公开透明、公正权威。

今年公民办初中、小学均实行“公民同招”。民办学校录取与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同步实施。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时,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学校根据儿童少年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分类排序。其中,公办小学录取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学校学区内的儿童。

公办初中第一批录取按以下方式进行:按对口小学招生的学校,录取对口小学毕业且学生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并均在对口小学学区内的学生;按学区招生的学校,录取学生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招生学校学区内的学生。

第一批招生录取阶段(含民办学校录取和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少年,均纳入公办学校的第二批录取程序。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儿童少年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等情况,按“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类排序,其中选报民办学校及补报民办学校的,按“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只报公办学校的同类别儿童少年之后。

报名民办学校被录取后能放弃吗?

不能。按规定程序被所报民办学校录取,录取结果不能更改,公办学校也不能再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儿童少年。建议家长在给子女选报民办学校时,应在充分了解学校办学、收费等情况后,慎重作出选择。

体育、艺术等专门学校如何招生,可以组织文化课测试吗?

体育、艺术等专门学校可以相应组织体育、艺术的术科测试,择优录取,但不能组织文化学科的测评、测试。

有体育、艺术等特色的普通义务教育学校能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吗?

不能。根据教育部2018年、2019年相关招生工作文件及省教育厅2019年、2020年招生工作文件和要求,《市招生通知》明确:除体艺等专门学校,从2020年起,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体育、艺术等特色的学校不等同于体育、艺术专门学校,仍属于普通义务教育学校,今年起不得再招收特长生。

民办学校“择校热”,实质上是反映广大家长对优质教育的期盼。让孩子们“在家门口上好学校”,杭州将采取哪些措施?

2018年12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建设“美好教育”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全力办好学生健康成长、教师职业幸福、人民满意的“美好教育”的要求。“深化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推行公民办中小学同步招生改革”是建设“美好教育”的举措之一。同时,我市还将通过实施实施基础教育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深化新名校集团化战略、实施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工程等举措,全面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其中,为进一步激发公办初中办学活力,全面提升公办初中办学质量,我市已出台了《杭州市公办初中提质强校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实施办学条件提升行动、新名校集团化行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行动、高水平校长队伍建设行动、课程改革深化行动、教科研工作促进行动、教育信息化建设行动、特色项目培育行动等八项行动计划,争取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实现全市公办初中学校在原有基础上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质量明显提高,办学特色明显增强;城乡学校差距不断缩小,公办初中的社会认可度、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更好满足杭州市民对优质初中教育资源的需求,让更多的孩子能在家门口“上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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