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初中如何划片区?就近入学又成为上学热点问题。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
免试就近入学,不得提前招生
1.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进入小学、初中。
2.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小学、初中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3. 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就近原则划定的片内小学、初中入学。
4. 各公办小学、初中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范围(片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除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招收划定范围(片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可以选择民办小学、初中入学。
入学对象包括
1. 有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片内小学、初中就近入学。
2.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其适龄子女在非户籍所在地入学;未在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的学生,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地初中的,均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受理、审核,统筹安排入学。
3. 军人子女,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河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统筹安置。
4. 随迁子女,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5. 要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提高招生能力。
免入学手续这样办
1. 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等有关材料,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入学手续。
2.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工作证明、居住证明,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卡等材料,到工作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入学手续。
3. 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持相关证明材料,会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手续。
4. 在儿童福利机构被收留抚养的孤儿,由儿童福利机构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入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