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及永州市中小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20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和转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根据我区学位情况和永州市教育局关于中心城区的入学政策年龄必须统一的要求,经研究决定2020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政策年龄为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
初中一年级招收零陵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外地返乡和农村进城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子女及相关政策需解决的非本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提供资料
1、城区有房有户类
①房产证原件(房产证抵押的提供购房合同、契税发票原件);
②户主和学生户口本原件;
③近3个月的用水或用电的流水账单。
2、城区有户无房类
户主和学生户口本原件、居住证、近三个月的用水或用电发票。
3、城区有房无户类
①房产证原件(房产证抵押的提供购房合同、契税发票原件);
②户主和学生户口本原件;
③近3个月的用水或用电的流水账单。
4、城区经商类
①户主和学生户口本原件;
②户主须提供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时间截止2020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营业状态);
③租房合同。
5、城区务工类
①户主和学生户口本原件;
②务工证明;
③监护人(父母一方即可)在当地城区务工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个人依法连续在当地城区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一年的证明(时间截止2020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正常缴费状态)
④租房合同。
(四)报名程序及报名时间
1、5月份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生家长向就读学校(幼儿园)递交相关资料。
2、6月份教育局组织审核学生信息并反馈给家长,家长签字确认。
3、7月份协助家长将学生信息录入招生系统。
4、8月11日?8月18日家长通过学生的个人账号进入招生平台,注册查看个人的信息。
5、8月20日教育局根据学生的入学信息在招生平台招生录取。
6、外地返乡和农村进城务工子女申请转学的在7月25日至8月10日前工作日内到零陵教育局提供转学所需资料申请登记。
7、8月底在招生录取平台上公布录取结果。
(五)新生录取批次:按照城区有房有户类排第一;城区有户无房类排第二;城区有房无户类排第三;城区经商类排第四;城区务工类排第五的顺序依次录取。
(六)转学学生安排入学原则: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和转学学生信息类别情况按照“缺一补一”的原则进行合理调配,严格控制班额和学位,严禁新增“大班额”。
(七)、录取报名必须坚持诚信原则,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修改,如填报虚假信息经相关部门核实后将视为自行放弃在零陵城区公办学位就学资格。
(八)、咨询电话:零陵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0746?633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