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外地户口孩子上学政策最新,株洲务工子女入学条件

更新时间:2023-07-24 14:21:08文/高考志愿库

市教育局对外发布了《株洲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

一、招生政策出台的背景

一是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厅决策部署。

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文件明确:“完善招生考试制度,要求各地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2020年4月3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进一步明确了全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要求。

二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重要关切。

近年来,我市义务教育招生秩序越来越规范,但是违规招生、违规考试、掐尖招生仍然存在,进而导致了超纲教学、违规补课等问题,加重了学生的学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

要通过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优化教育生态,保障教育公平。

二、关于招生政策的研制过程

中小学招生政策涉及面广、关注度高。

对招生政策的出台,我们高度重视、十分谨慎。

去年年底就启动了研制工作,在认真梳理国务院教育部教育厅和我市已经出台的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对各县市区招生情况进行广泛调研,先后听取了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校长代表的意见。

市委、市政府领导非常重视,亲自组织召开了全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座谈会,并审定了招生政策。

三、关于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的规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所在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2.坚持免试入学,机会均等。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均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市教育局指导辖区内县市区公办学校划片入学工作,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每所学校生源由划片入学方式确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实施超员电脑随机派位的招生方式。

3.坚持公平公正。

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4.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

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经济困难家庭子女、适龄残疾儿童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惠优抚对象的政策。

(二)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入学条件。

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之前);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必须是应届小学毕业生。

2.入学方式。

各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实施划片入学、统筹入学和直升入学。

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这三类学生纳入划片招生范围,由各区教育局同步安排入学;

无房无户这类学生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用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安排入学;

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可采用直升方式入学。

3.入学生源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在划定学区内按下列生源排序。

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城区的户籍和房产,且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入学。

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城区且无房产,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入学。

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城区,以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有多套住房的,以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

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合法居住证,用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安排入学。

渌口区和其他县市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三)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市州招生,在株洲市范围内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1.招生计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其现有办学条件核定其办学规模,再依办学规模核准年度招生计划。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或在办学水平评估中整改后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不准招生。

2.招生方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学生数小于或等于派位计划数,则由学校直接录取报名学生。

对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城市五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派位结果由各辖区教育局监督落实。

渌口区和其他县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工作。

已被电脑随机派位派中的学生,原则上不得放弃民办学位,不再参与公办学校的派位。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收费。

3.优先入学类别

配套楼盘业主子女: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出资人自身建设的楼盘,与购买了该楼盘的学生(家长)有协议,可以入读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其业主子女不再参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电脑随机派位。

高层次人才子女:

严格执行《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就读实施办法》(株教发〔2018〕4号), 经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家长意愿,优先安排入读,不再参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电脑随机派位。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职工子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职工子弟,有意向就读本民办学校,可以提前录取,不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

直升生:

在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且学籍在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有意向就读本民办学校初中的,可以直升本民办学校初中部。若报名人数超过可提供的学位数,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有关问答

问题1:如何界定有房无户?有房无户如何安排入学?

答:有房无户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市五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城市五区。有房无户纳入划片招生入学。

6月30日之前,由各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与有户有房、有户无房这两类学生同时间段安排入学。

问题2: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如何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答:城区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具体由株洲市公证处实施摇号。

报名人数少于或者等于派位计划的,则由学校全部录取。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的,则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电脑会对所有参加派位的学生随机生成一个排序号,按照序号顺序录取。

当前面有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位的,录取方式则是按序号依次替补。

电脑派位时,我们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负责人、学生家长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现场全程监督,并全程录像,确保电脑派位各环节公平公正。

大家注意一下时间节点:

1.2020年6月5日24点前,关闭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派位的网上报名系统,学生不能再更改志愿。

2.2020年6月10日,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结果。

问题3.无房无户如何安排入学?

答:无户无房指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市五区有稳定就业且持有合法居住证。

这类学生必须在网上报名。

2020年5月20日-8月5日,这类学生登陆“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便民服务系统”,选择相应区域和统筹入学中的无房无户类别报名,上传居住证等相关信息,由系统进行自动核验。自动核验通过的学生,由各区教育局再进行现场审核。

具体时间由各区教育局确定。

2020年8月20日前,各区教育局安排此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问题4:2020年,株洲市建立了“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能否介绍下这个系统?如何登录这个系统?

答:这个系统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统一操作平台。

我们建立了“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的招生平台,所有入读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在网上报名。所有学校实行网上录取。各区教育局负责区域内平台的具体操作,市教育局负责对城市五区的招生工作进度进行监控。

实现线上审核。

通过市行政审批局的衔接沟通,我们的网络报名系统实现了与公安局的户籍信息、居住证信息和自然规划局房产信息进行数据对接。学生上传资料后,系统自动核验。

简化报名流程。

对有房有户、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等入学申请,无需家长提供纸质证明材料,网上核验通过,即可办理入学手续。

登录这个平台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通过电脑进入株洲教育官网,在我们的官网上有“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的飘窗;

第二种方式是关注“株洲教育”公众微信号,通过这个公众号再关注“株洲教育阳光服务平台”,进入手机报名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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