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9〕37 号)、《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烟教办发〔2020〕13号)要求,现就芝罘区2020年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01 招生对象及范围
招生学校共7所,包括:烟台外国语实验学校、烟台市双语实验学校、烟台青华中学、烟台培英学校、芝罘区星海艺术学校、烟台中大德美学校和芝罘区东方外国语实验学校。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小学为2014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初中为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由烟台市审批的青华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和培英学校,招生范围包括,Ⅰ类.芝罘区常住适龄儿童少年,主要包括:芝罘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非芝罘区户籍但符合我区外来务工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他非芝罘区户籍但父母等法定第一监护人之一在6月30日前取得我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Ⅱ类.烟台市域内不在芝罘区常住的其他县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由芝罘区审批的双语实验学校、星海艺术学校、中大德美学校和东方外国语实验学校,招生范围为芝罘区常住适龄儿童少年(同Ⅰ类)。招生学位有余额的,可以接收烟台市域内不在芝罘区常住的其他县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同Ⅱ类)。
02 报名要求
●(一)招生简章
各民办学校将于7月22日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简章。建议家长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了解招生等相关信息。各学校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后。
●(二)报名时间及安排
7月24至26日,家长可自行打印《2020年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小学入学登记表》或《2020年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初中入学登记表》,并由一名家长持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学校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核。每名适龄儿童少年限报1所学校,若重复报名,视为无效。学校将安排专人逐一对报名资格严格审核,每天报名结束后,于20:00前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学生名单(格式为,小学一年级报名:姓名,出生年月日;初中一年级报名:姓名,出生年月日)。按照优待政策不参加派位直接录取的学生包括:1.由企业出资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其企业职工子女;2.本学校教职工子女;3.九年一贯制学校采取对口直升,小学升初中时其小学毕业生。7月26日,报名全部结束后,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按照优待政策不参加派位直接录取的学生名单和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学生名单(格式同上)。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芝罘区户籍”的需提供含有该适龄儿童少年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户口簿。
2、“非芝罘区户籍但符合我区外来务工子女入学条件”的需提供以下三类证件之一:
(1)父母等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房产证、含有父母等法定第一监护人和该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
(2)“在芝罘区注资50万元以上成立公司并年缴税5万元以上”的投资人身份证、居住证(烟台市六区内户籍不用提供)以及投资人及其子女户口簿、营业执照、缴税证明;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芝罘区(或市级)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最近一年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居住证(烟台市六区内户籍不用提供)以及含有父母等法定第一监护人和该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
3、“其他非芝罘区户籍但在6月30日前取得我区居住证(烟台市六区内户籍不用提供)”的需提供含有父母等法定第一监护人和该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父母等法定第一监护人之一的居住证。
4、“烟台市域内不在芝罘区常住的其他县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需提供含有该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
●(四)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前来申报登记的家长要严格遵守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外来人员进入学校的相关要求,在正确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合格、实名登记备案、消毒后方可入校。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和学校划定的单流向报名路线,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自觉排队报名,不得提前在校门口聚集。
03 录取办法
(一)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
(二)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招生计划要一次性用完。由烟台市审批的青华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和培英学校,Ⅱ类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20%。
(三)全部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到尚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也可选择到学区所在公办学校。
(四)7月30日,区教育和体育局将组织电脑派位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参与,公证处现场公证。
(五)电脑派位结束后现场打印新生录取名单,盖章上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并通过现场张贴和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等方式公示,家长可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查询派位结果。
(六)无异议后,各学校自行组织家长缴费确认,截止日期为8月4日,确认后名单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逾期未缴费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为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区教育和体育局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家长及社会监督,电话为:6226580。要求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其他方式掐尖招生。招生宣传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以考试成绩作广告、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贬损其他学校,不得擅自到学校宣传发动学生。
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对民办学校招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擅自违规招生的学校,将通过不予建立学籍、削减下一年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方式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