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外地户口孩子上学政策最新,萍乡务工子女入学条件

更新时间:2023-07-07 20:00:56文/高考志愿库

日前,安源区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安源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招生对象、招生时间、入学登记做了具体要求:

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为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2.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0年6月小学毕业的学生。

招生时间安排:

一、小学

1.网上报名时间:8月20日-24日;

招生报名系统:电脑端:登陆http://223.84.231.85:8088(安源区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手机端:关注“安源教育”公众号,进入“报名入口”进行注册报名;

2.城区内学校网上资料初审和学校现场复查资料时间:8月25日-8月26日;

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按批次依次对网上报名资料进行现场复查。

3.区教育局审核时间:8月27日-8月28日;

4.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时间:8月31日;

5.审核办理学籍时间:9月1日-9月30日。

非城区内学校现场复查资料及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原件:

1.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住房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4.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

今年招生报名继续采用网上报名--学校网上资料初审和学校现场复查资料--区教育局审核--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审核办理学籍流程。

二、初中

城区内学校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非城区内学校依据“属地管理、相对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参照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时间开展招生工作。

《通知》还对招生办法和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各招生学校先根据本校新生的最大容量制订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教学股备案。如果学区范围内当年适龄儿童数未超过招生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受;如果学区范围内当年适龄儿童数超过招生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批次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第一批:户籍在学区内,随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包括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户籍在学区内,且随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和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为户主)居住,居住时间满二年以上(计算时间为2018年8月8日以前),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在学区内且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同时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需出示萍乡市市政府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出具的“无房证明”)。

第二批:户籍不在学区内,但随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

第三批:可接收烈士、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台籍、政府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对象人员、我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批:户籍在学区内,但不随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而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为户主)居住,且居住时间满二年以上(计算时间为2018年8月8日以前),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在学区内且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随意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

第五批: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落实〈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教育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萍教基函〔2015〕11号)文件精神,随迁子女入学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①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②父母在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持有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依据)一年及以上;③父母双方暂住在本区一年以上并有相对固定住所,持有有效居住证。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内带好相关法定有效证明到划定学区学校登记,区教育局或集团总校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指定的公办学校或集团内成员校就读。

随迁子女向有关学校提出入学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小学新生);

4.小学升初中的学生需要提供全国学籍系统的学籍卡号;

5.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的有效居住证;

6.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安源区城区有相对稳定工作(截止2020年6月30日在城区务工或经商满1年)的证明(二者必具其一):(1)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及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2)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

《通知》中就"房屋拆迁后子女就读问题"也有明确规定:拆迁户子女入学须持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2020年8月31日),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已拆迁并已入住新房但未办理产权证的拆迁户子女,可以根据现住址划入相关学校就读。

《通知》要求各校严格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招生,并实行均衡编班,尽量化解大班额,原则上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通知》最后根据城区内各学校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学校的学区进行了微调,学区具体划分如下:

城区小学教育集团

城区小学(城区小学教育集团总校)校区:

1.东大街:小桥社区、东外社区、新建社区(三眼井、三眼井北巷、东山巷、华源路、红杉坡、戴家冲、迎新巷、余家东巷、南环路302-400以内的双号,375号以上的单号)、南外社区(新城路49号以内的双号,49号以上单号、谭家围子)的居民子女;

2.丹江街:牛角坪社区、江矿社区、亭子下社区(非农)的居民子女;

3.城郊管委会:东星管理处四至九组村民子女;

4.原王坑煤矿的矿工子女、王坑电厂的职工子女(非农);

5.佳境天城、安源壹号小区的居民子女。

南台小学校区:

1.张家大屋社区;

2.新建社区:迎凤巷、掌形巷、余家中巷、余家西巷、南环路327号?373号、250号?296号;

3.南外社区:武云巷、南台巷、南外巷、萍水南路、新城路49号以内单号和49号以上双号;

4.八一街藕塘边社区的怀王巷;

5.丹江街:城南社区(含中央半岛小区)的居民子女;

6.城郊:城郊东星管理处一至三组村民子女;

7.佳友小区的居民子女。

北星小学校区:

1.凤凰街:凤凰池社区、江湾社区的居民子女;

2.后埠街:枫树湾社区(锁匙湾);

3.居仁巷社区(中山路)、河口下社区(河口下单号57号以前,双号34号以前,水门下7号以前)的居民子女。

进贤小学校区:

1.李子园社区、商城社区、居仁巷社区、河口下社区(河口下单号57号以前,双号34号以前,水门下7号以前)的居民子女;

2.通济小学学区内第四至第五批次的居民子女。

城北片区教育集团

城北小学(城北片区教育集团总校)校区:

以下第一批次的居民子女:枫树湾社区(除锁匙湾)、朝阳社区、马煌桥社区、金典社区、北站社区、五里井社区、城北社区(含梦想天街小区)、锦绣社区、二南塘社区(除佳福小区、佳乐小区、佳悦小区、佳和小区)。

安源区第一小学校区:

1.勤俭社区、九龙社区、柑子园社区、后村社区的居民子女;

2.以下第二至第五批次的居民子女:枫树湾社区(除锁匙湾)、朝阳社区、马煌桥社区、金典社区、北站社区、五里井社区、城北社区(含梦想天街小区)、锦绣社区、二南塘社区(除佳福小区、佳乐小区、佳悦小区、佳和小区)。

晨曦小学校区:

1.长兴馆管理处村民子女;

2.红星社区、横龙社区含城市森林、塞纳名城、塞纳印象、龙门世家、加州阳光、紫金名门、秀丽小区、公园壹号、优山美域等小区的村民子女和居民子女。

安源学校教育集团

安源学校(安源学校教育集团)校区:

1.以下第一至第三批次的居民子女:

(1)安源镇跃进村:1-22组的村民子女和23-34组就读7-9年级的村民子女;

(2)安源镇木杉塘社区、青林社区:罗马风情、东方巴黎、香溪美林、龙飞.锦绣家园、雅典花园、凯旋.香格里、御龙湾、都市国际、翠竹御景、恒嘉佳苑、景盛豪庭小区的居民子女,韶山西路和萍安大道的散户的居民子女;

(3)安源镇花冲社区:燎原小区双号的居民子女;

(4)安源镇象形湾小区:有原跃进村户籍的村民子女;

(5)安源镇柑子园小区:原跃进村户籍的村民子女;

(6)大学城、绿海星城小区的居民子女;

(7)山水华庭小区的居民子女;

(8)兴业悦府小区、天利园、翡翠城的居民子女(如安源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总校将学生统筹安排到集团内其他分校就读)。

2.第四至第五批次的居民子女由总校调剂至集团分校。

安源区第二学校校区:

1.安源镇方家坳社区、新正街社区、老正街社区、筲箕街社区、花冲社区(燎原小区单号、安源新村、阳光小区、新苑小区)的居民子女;

2.安源镇十里村、石板村、跃进村35-45组就读7-9年级的村民子女;

3.安源镇安源村的村民子女;

4.安源镇象形湾小区:不是原跃进村户籍的村民子女(也可选择在十里小学就读);

5.安源镇柑子园小区:不是原跃进村户籍的居民子女;6.张家湾村就读6-9年级的村民子女。

十里小学校区:

1.十里村(除象形湾)村民子女;

2.学苑小区居民子女;

3.租住在流万村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曙光希望小学校区:

1.跃进村23?34组村民子女;

2.安源村李家大屋、茶虎山货场、郭家大屋、船形湾村民子女。

石板小学校区:

1.石板村村民子女;

2.石板安置小区居民子女;

3.安源工业园引进人才子女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通济小学

以下第一至第三批次的居民子女:

1.凤凰街:花园社区、北桥外社区的居民子女;

2.城郊管委会:青坪管理处的村民子女,三角洲社区居民子女;

3.龙华云锦小区的居民子女。

八一小学

八一街的居民子女。

后埠小学

1.后埠管理处的村民子女;

2.佳福小区、佳乐小区、佳悦小区、佳和小区、九岭蓉嘉的居民子女;

3.香山华府小区的居民子女。

北桥小学

北桥管理处的村民子女。

汪公潭小学

1.汪公潭管理处的村民子女;

2.学林雅苑、鳌洲新苑的居民子女;

3.润达府小区的居民子女。

旭日小学

略下管理处、里善管理处、井冲管理处的村民子女。

山下小学

1.山下管理处的村民子女;2.康庄小区的居民子女。

说明:山下小学重建期间山下管理处的村民子女暂时在北桥小学寄读,康庄小区的居民子女及符合就读要求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暂时在安源区第一小学寄读。

流万小学

流万管理处的村民子女(流万小学重建期间流万管理处的村民子女暂时在安源学校寄读,符合就读要求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暂时在安源区第二学校、十里小学、曙光希望小学寄读)。

安源中学

1.新建社区、东外社区、北桥外社区、小桥社区的居民子女;

2.流万管理处、东星管理处的村民子女。

安源区第一中学

1.吕家冲社区、包家冲社区、商城社区、九龙社区、勤俭社区、后村社区、城北社区(龙腾路以南),横龙社区、红星社区的居民子女;

2.长兴馆管理处的村民子女。

温馨提醒

1.需出具无房证明的家长请于8月25日-26日到报名学校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汇总统一代办;

2.学区范围内有符合条件需要转入的学生,请于8月25日带好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住房产权证(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到拟转入学校登记。如果拟转入学校学位已满,原则上不再接收,属于集团校的由集团总校统筹调配,属于非集团校的由学校先行登记再将登记的名单上报教育局教学股,由教学股统一调剂到区属其他学校就读;

3.2020年7月31日前在城区购房但未能办理产权证的,如契税已缴,凭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及合同等按房屋所在地所属学区安排其子女入学。购房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准,小产权房不作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据,购房预售合同不作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据(购房手续齐全,但因政策原因暂未取得房产证者,以实际入住作为入学条件)。

4.点击http://ayjyw.gov.cn/show.asp?id=5370,进入“安源教育网”可查阅《关于印发<安源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安教字〔2020〕75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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