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做好我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学区招生,免试就近入学”、“规范办学行为、按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额”、“政府统筹、属地管理”,实现公共服务全覆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小学招生
招生区域按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景德镇市城区公办小学新生招生区域划分方案》(景府字[2019]10 号)和《关于同意调整中心城区公办小学新生招生区域的批复》规定执行。各校严禁招收上学年已入学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跨区域招生。
1. 登记摸底:各学校每年 5 月底前完成辖区内适龄儿童(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年满 6 周岁)的登记摸底工作,并将核实的适龄儿童名单进行张榜公示,6 月份预报名,8 月28 日?30日统一报名。流动人口子女的适龄儿童登记报名事宜,由各区教体局和市直学校于 8 月上旬向社会发布信息。
2. 报名要求 :适龄儿童家长携带其子女,凭户口簿、房产证(流动人口需提供本市居住证)、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划定的学区学校或指定学校去登记,经核实材料后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3. 实验学校(校址:白鹭大桥西)、一小、十一小、十二小、十七小、竟成小学等学校招生:根据 2020 年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中心城区公办小学新生招生区域的批复》,调整了实验学校(校址:白鹭大桥西)、一小、十一小、十二小、十七小、竟成小学招生区域。为了保持招生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今年调整招生区域的学校予以三年政策过渡期,三年内同时面向原招生区域和调整后的招生区域招生。
具体来说:
一小原新生招生区域内的石狮埠街道五龙山社区的适龄儿童仍属于其招生范围。
实验学校(校址:白鹭大桥西)原招生区域(新村街道的西路社区、洪家山社区、北路社区、奥林社区、樊家井新村)的适龄儿童仍属于其招生范围。
十七小原招生区域内的新村街道曹家岭社区(下窑路、景陶小区南围墙、昌河南路之间)和南河社区(下窑路陶阳南路和、陶大科技学院南门之间)的适龄儿童仍属于其招生范围。
竟成小学原招生区域内的里村街道庆安社区的适龄儿童仍属于其招生范围。
十二小原招生区域内的里村街道新峰巷社区的适龄儿童仍属于其招生范围。
十一小原招生区域内的西郊街道淘金岭社区(不含昌南逸墅小区)的适龄儿童仍属于其招生范围。
4. 实验学校(校址:白鹭大桥西)、十七中学校(校址:陶阳南路下窑) 、 十二中 (昌南学校)招生 。为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大校额,有效利用现有的优质教育资源,十二中(昌南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小学各年级学生。实验学校(校址:白鹭大桥西)、十七中学校(校址:陶阳南路下窑)面向全市接收 2-6年级的插班生。凡所在班级超过 45 人、有意愿就近就读上述三所学校之一的学生,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入学校审核同意方可转入。
5. 小学联办班招生 。昌河小学与十七中小学部(校址:陶阳南路下窑)实行联合办班,联办班学生学籍、就读在十七中小学部(校址:陶阳南路下窑);五中小学部与十二中(昌南学校)小学部实行联合办班,联办班学生学籍、就读在十二中(昌南学校)小学部。
三、初中招生
为保持城区初中学校招生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20 年城区初中学校招生仍然实行划学区填报志愿、提前招生、对口直升、联合办班、推荐入学、自主招生、指定入学、电脑派位、按志愿调剂录取等方式招生。
1. 划学区填报志愿和计划内录取
城区初中学校划为四个学区。
学区1(原东学区) 学校 :
一中、十三中、十六中、十七中学校(校址:陶阳南路下窑)、昌河中学、十九中、二十中、陶阳学校、珠山实验学校;
学区2(原南学区) 学校 :
二中、七中、十七中学校(校址:陶阳南路下窑)、二十六中、实验学校(校址:白鹭大桥西)、珠山实验学校、十二中(昌南学校);
学区3(原西学区)学校 :
外国语学校、五中、体校、实验学校(校址:白鹭大桥西)、昌江实验学校、十二中(昌南学校);
学区4(原北学区)学校:
三中、七中、九中、陶阳学校;昌河中学的对口直升与推荐入学人数之和已超学校初中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再招收其它小学毕业生。
具有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到学区内公办初中就读的,在报名表志愿栏内选报本学区 1-3 所学校,第一志愿为主志愿。每一志愿栏只能填报一所学校,违反规定跨学区填报志愿、重复填报志愿无效。第一志愿填报某学校的人数小于或等于该校招生计划,则直接录取。
2. 提前招生
市体育中学面向全市提前招生,要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到体育中学报名。市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市提前招生,要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到外国语学校报名。
3. 对口直升
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含流动人口子女),除升入民办学校,其他原则上全部直升本校初中部。昌河小学毕业生全部对口直升昌河中学;九中、十六中、十九中、二十六中、十七中学校(校址:陶阳南路下窑)、昌江实验学校等六所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本校的初中部。
4. 联合办班
为拓展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继续实行联合办学。
联合办学具体情况见下表:
凡要求就读联办班的小学毕业生只能按招生区域选报一所学校的联办班,在小升初报名表的志愿栏内填写“xx 学校联办班”,所有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均不得报名参加联合办学。联办班依据所填报的联办班志愿人数和小学毕业生质量监测成绩录取。被录取的学生按规定建立学籍,不得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
5. 推荐入学
一中、二中、三中、田家炳外国语学校、五中、七中、九中、十三中、十六中、昌河中学、十九中、二十六中、珠山实验学校、昌江实验学校等学校招生计划的 50%用于推荐入学。推荐计划按各小学毕业生占学区内小学毕业生总数的比例分配给小学,由小学推荐到初中。对口直升的小学原则上不分配其他初中学校推荐招生的计划。推荐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其推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推荐入学的小学毕业生不得再参加其它学校的录取。
推荐条件:
连续在毕业学校就读满三年(因家长转业、调动来我市工作,经市教育局批准从外地转入的学生除外)、品学兼优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未连续读满三年及在外校借读的小学毕业生不得享受推荐。
推荐程序:
①由符合推荐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含流动人口子女)向所在班级申请,填写《2020 年城区小学毕业生自荐表》,其家长或监护人亲笔签署意见。要求参加推荐的小学毕业生只能申请所在学区的一所学校,有城区户口的按户口认定学区,流动人口子女按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地址认定学区,跨学区申请推荐无效。
②班主任根据学生思想品德、学习能力、学习成绩、身体素质、审美情趣等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推荐。
③学校毕业班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上报的推荐人选综合评定后,根据推荐计划确定本校拟推荐名单,并在校内公示一周。
④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属小学签署意见报区教体局,区教体局对推荐名单审定后签署意见报市中招办;市直小学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直接报市中招办。
⑤市中招办根据区教体局和推荐学校的意见,按推荐计划组织录取。⑥对在推荐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学校和个人将由纪检部门追究其责任。
6. 自主招生
景西学校、育才学校和百树学校面向全市实行自主招生,均不受户籍和地域限制。小学毕业生可以在报名表的志愿栏内填报民办学校,第一志愿填报某民办学校的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则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为关爱留守儿童,二十六中面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招收1个宏志班。宏志班依据所填报的宏志班志愿人数和小学毕业生质量监测成绩录取。
7. 指定入学
无我市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或来我市城区务工的流动人口子女要求在城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要在毕业小学或市中招办填写《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初中申请表》,凡是没有被以上六种方式录取的流动人口子女由市中招办参照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地址,安排到指定的公办学校就读。
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的公办学校:
学区 1(原东学区)学校 :十七中学校(校址:陶阳南路下窑)、十九中、二十中、珠山实验学校。
学区2(原南学区)学校 :二十六中、珠山实验学校、十二中(昌南学校)。
学区3(原西学区)学校 :田家炳外国语学校、昌江实验学校、十二中(昌南学校)。
学区4(原北学区) 学校:三中。
8. 电脑派位
小学毕业生第一志愿填报某学校的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电脑派位由市中招办组织实施,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区教体局、各城区小学、学生家长等代表现场监督,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市公证处全程公证。派位结果当场公布。
9. 调剂录取
电脑派位后,第一志愿落空的小学毕业生,参考其第二、第三志愿进行分配,若其选报的第二、第三志愿学校都没有了学额,市中招办将结合其家庭住址等因素,调剂到学区内学额未满的学校。一中、二中、五中、九中、十三中不属于调剂录取学校。
10.为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大校额,实验学校(校址:白鹭大桥西)、十七中学校(校址:陶阳南路下窑)、十二中(昌南学校)面向全市接收 8-9 年级的插班生。凡所在班级超过 50人、有意愿就近就读上述三所学校之一的学生,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入学校审核同意方可转入。
四、工作要求
1. 切实保证和谐稳定。各区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 2020 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有序推进。要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引导,特别是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2. 强化学籍管理。各区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规范学籍管理。凡未经市中招办录取、学校擅自招收的学生,市局基教科不办理学籍,市局计财科不核拨公用经费,无学籍的学生报考普通高中时,不准报考重点中学。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各学校要在9月1日前完成招生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小学一年级的电子学籍注册和初中新生的电子学籍转接。
3. 落实优惠政策 。凡通过第一志愿和电脑派位后调剂录取到三中、田家炳外国语学校、十七中学校(校址:陶阳南路下窑)、二十中、十二中(昌南学校),且就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时按录取线降 10 分录取普通高中、省重点高中,其他情况一律不享受。
4. 严格规范招生。全面实行阳光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组织提前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等,严禁进行分班考试,要均衡编班,小学一年级班额不得超过 45 人、初中一年级班额不得超过 50 人。
5. 统筹保障不同群体入学 。依法保障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实现应入尽入。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随班就读。政策性照顾子女入学(包括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今年新冠肺炎防疫一线人员子女及在我市重大投资者子女、“景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高校、科研院所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
6. 全面强化监督问责。。区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过程性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小学毕业生跨校报名或重复报名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就近安排到学额未满的学校就读,对违规招生、违规入学考试编班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平、规范有序。
五、招生计划
(合计:6800 人)
一中:300 人
二中:600 人
三中:300 人 (与九中联办班 50 人)
五中:500 人
外国语:250 人 (与五中联办班 100 人)
七中:400 人 (含十一中联办班 50 人)
体校:100 人 (与五中联办班 50 人)
九中:500 人
十三中:550 人
十六中:200 人
十七中:200 人 (与一中联办班 50 人)
昌河中学:350 人
二十中:100( 与十三中联办班 50 人 )
十九中:250 人
实验学校:250 人 (与二中联办班 50 人)
二十六中:300 人 (含宏志班 50 人)
陶阳学校:200 人 (与十三中联办班 50 人)
珠山实验学校:400 人
百树学校:300 人
景西学校:150 人
昌江实验学校:450 人
育才学校:50 人
六 中:50人(与十二中(昌南学校)联办班 50 人)
十二中(昌南学校):50 人(与二中联办班 50 人)
珠山实验学校、育才学校、陶阳学校招生工作由珠山区教育局负责,昌江实验学校、景西学校招生工作由昌江区负责,十二中(昌南学校)招生工作由昌南新区负责。
景德镇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