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春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了解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要办理居住证,明年上小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办理居住证本月是最后期限。
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和吉林省政府《吉林省居住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凭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而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办理居住证的需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满180天。
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的模块分别有“常住人口网上报名”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网上报名”两个通道,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持有居住证才可以报名,无论是去公办学校还是去民办学校,必须都得持有居住证。
办理暂住登记是申领居住证的前提条件,市民及其子女应在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并申请办理居住证。申报暂住登记也可通过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我的出租屋”功能进行网上申报,也可到公安派出所进行实地申报。
同时,申领居住证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居住地址证明包括】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产权证
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
用人单位
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
工商营业执照、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
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具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就读证明包括】
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有学生就读信息的,由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通过信息交换方式核实就读情况,不需再开具证明)。
据了解,各公办学校的学位每年须优先满足具有长春户口的学区孩子,如有空余再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如果您的孩子是去民办学校就读,您这个居住证办到哪里,或者办到哪个区都是没有问题的,能网上报名就可以。
同时,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相关人员也提醒九台区、双阳区户口的孩子家长,按照要求长春市是不予给九台区、双阳区户口的孩子办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