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西安市常住户口。
2、在本市居住登记或居住的时间已满半年。
3、下列条件之一:
a、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b、居住房屋是具有合法所有权、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c、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1、身份证明。下列材料之一:
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等。
2、居住时间证明(反映居住登记或居住的时间是否已满半年)。下列材料之一:
陕西省居住登记回执(原件)、房屋合法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用人单位住宿证明(原件)、就读学校住宿证明(原件)等。
3、就业、住所、就读等证明。下列材料之一:
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房屋合法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用人单位住宿证明(原件)、就读学校住宿证明(原件)、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原件)等;
4、《陕西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和《陕西省居住证申请表》,粘贴近期1寸彩照。
1、 申请人提交材料
2、 公安派出所审核
3、 县级公安机关审核
4、 等待制作证件
5、 发放证件
办理地点:单位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治安)大队(详细地址请查询电子地图)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首次申领居住证办结时限为十个工作日,公安机关认为需发函核查或调查流动人口情况的,发函核查或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的办结时限。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