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 现 市
、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机构综合设置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
权限增加
城管将获更多行政执法权
职责扩展
地下空间也归城管部门管
规范执法
“踹摊子”执法绝对不允许
改革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山东迈出重要一步。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给出了这一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下一步,山东各市、县将全面推行城市管理领域“大部制”改革,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把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职能,以及需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职责,整合到城市管理部门,并由该部门行使上述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到明年,将实现市、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机构综合设置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到2020年,城市管理地方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形成,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
各市、县将全面推行城市管理领域大部制改革,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具备条件的还将纳入政府机构序列。
职责扩展
把有关城市地下空间管理职责归并到城市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地上地下设施建设运行统筹协调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
增加权限
1、各市、县将把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全部职能,以及需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职责,整合到城市管理部门,并由该部门行使上述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2.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也将统一交由城市管理部门行使。
(如果上述领域行政执法权顺利交由城管部门行使,一幅“大城管”格局将就此成型。)
规范执法
1.从2017年起,严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设区市要在今年年底前将制定出台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备标准,2020年年底前按标准配齐执法人员。2018年年底前,设区市还要建立统一的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制度。
2.2017年年底前,各市、县要健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办案流程。具体来说,将推广全程说理式执法,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并且,严禁用不文明方式触碰当事人物品,严禁与管理相对人发生肢体冲突。
年底前,所有市、县将整合形成统一的数字城市管理平台,在明年年底前建成全省统一的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并实现与110报警电话等的对接。完善执法
1.城管执法将“有法可依”。记者了解到,山东还将力争在2017年年底前出台山东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现城市管理执法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
2.困扰城管已久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法对接”的问题也将得到解决。各市、县要加快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在2017年年底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
制图/存昌
◆延伸阅读◆改革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济南版方案半年内出台
山东给出了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时间表。根据改革实施方案,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将分三个阶段实施。其中,今年8月至12月是试点先行阶段。在这一阶段,临沂市、泗水县作为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将在12月底前完成试点任务,为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提供示范和经验。
明年全年,都是此次改革的全面推开阶段。在明年1月底前,包括济南在内的各设区市将制定改革具体方案,报省有关部门备案。在此次改革的全面推开阶段,城市管理执法职责划转和机构调整将完成,市、区、街道(乡镇)城市管理执法职责也将获界定。在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这三年时间里,都是此次改革的巩固提升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