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出台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近日,马关县出台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让残疾人享受专项福利政策,切实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方案明确了补贴对象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马关县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持证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马关县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持证重度残疾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即低保家庭中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既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又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属于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但不属低保家庭,只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能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不是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只能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不能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贴。方案还就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领程序、补贴发放等工作分别进行了相关要求和规定。
据悉,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自12月起全面实施,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实行按月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50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一级每人每月70元、二级每人每月40元发放。
扬州广陵多部门联合促进残疾人补贴政策落地
为进一步解决好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切实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结合实际,联合残联、财政等多部门共同发力,制定出台了《扬州市广陵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
《办法》就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领程序、公开公示、补贴发放、资金监管等工作要求进行了一一规定。《办法》明确补贴对象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补贴对象为具有广陵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持证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广陵区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办法》规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120元/月/人,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提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即低保家庭中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既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又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属于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但不属低保家庭,只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能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不是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只能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不能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办法》还强调了责任共担。广陵区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强化督查检查并根据实际需要加强工作力量。民政部门做好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残联做好残疾人证发放管理、信息数据录入、统计和审核工作;财政部门做好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及经费工作。
据悉,该《办法》已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广陵区民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目前残疾人两补发放准备工作已经完成,接下来会依据《办法》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两补信息材料,确保资金准确发放到位。
招远市4500多名老年残疾人领到“两项补贴”
为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完善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政策,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招远市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将全市低保残疾人和一、二级精神、智力、肢体、视力残疾人,全面纳入补贴范围。
到目前为止,经市、镇、村三级核查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补贴11061人次,全市共发放补贴金额近624万元,其中老年残疾人共计4500多名,共领取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70余万元。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杜晓丹通讯员陈安波李建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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