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蓉人员在蓉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
2、流动人口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居住地详址受理机构审核后,可以发给《成都市居住证》:
(1)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符合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等条件之一的;
(2)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3)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4)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
(5)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
申报登记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申报居住登记满6个月后申领居住证
1、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3)近6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清单(原件);
(4)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劳动合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原件和复印件);
(5)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a.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b.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c.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2、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提供以下材料:
成都居住证申报登记和办理材料汇总1、申报登记
(1)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
(2)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
(3)网络自主申报:自行通过微信、PC、APP等,登陆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
2、申领居住证: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现场提交办理材料、填写申领表,申领居住证,审核通过后领取《领证通知单》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注:也可提前下载表格并填写,表格下载: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xls
(2)将《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连同办理材料递交给派出所前台民警受理并审核;
(3)派出所前台民警审核合格后录入信息,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请人。审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员当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
3、领取居住证
申领人在领取《领证通知单》15日后,持《领证通知单》到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一、办理时限
申报登记:6个月
申领居住证:当场办理
领取居住证:15日
申领、补领、换领居住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在15日内发放居住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
温馨提示:1月1日前,已办理的《成都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已办理的《成都市临时居住证》且符合本办法规定申领条件的应在6月30日前换领
二、办理费用
免费
注意:首次领证免费
居住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