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烟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租赁房屋居住的: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出租人居民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房屋居住的: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权属证明(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居住的: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出具居住证明及相关居住材料。
在居民家中居住的(仅限亲属):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权属证明(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受理→审核→市局抽检→省厅制证→核验发放
15个工作日办结;不收费。
烟台市公安局
地址:长安路与港城东大街交叉口北
电话:(0535)629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