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不是少数人的专利,而是多数人的选择,对于朝气蓬勃的大学生更是如此。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多次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快教育体制改革,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造就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总理多次强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核心在于激发人的创造力,尤其在于激发青年的创造力。
教育部日前公布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并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部属高校征求意见。新规定要求学生应履行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的义务。此外,针对近年来兴起的大学生创业潮,规定也给予了支持,明确大学生创新创业可折算成学分。
政府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可以细分为物质上的鼓励和精神上的支持,其中物质上的鼓励包括提供场所、设立奖金等。北京市教委与北京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项目管理办法》,将对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高校示范性创业中心给予每校50万元的支持。该办法于9月1日起施行。
除了物质上的鼓励,还要照顾到大学生创业者的心理感受。从12月1日起,北京市将为创业的高校在校生办理《就业创业证》,持证学生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据了解,《就业创业证》是由《就业失业登记证》发展而来,先向有需求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相比于《就业失业登记证》,新的证明更容易被大学生创业者所接受。
对于那些初出校门怀揣创业梦想的年轻人来说,创业该怎么开始?国务院又为他们准备了哪些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又有哪些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呢?
1.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改革教学制度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11.完善学籍管理规定
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管理规定。
12.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的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和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可享受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相关培训、指导服务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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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的几点建议
1.有一份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大学生创业必须制订一个完整的、可执行的创业计划书,即可行性报告,主要回答你所选的项目能否赚钱、赚多少钱、何时赚钱、如何赚钱以及所需条件等。回答这些问题必须建立在现实、有效的市场调查基础上,不能凭空想象,主观判断。根据计划书的分析,我们再要制定出企业目标并将目标分解成各阶段的分目标,同时订出详细的工作步骤。
2.周密的资金运作计划:资金如同企业的粮食,要保证企业每天有饭吃,不能饿肚子,就要制定周密的资金运作计划。在企业刚启动时,一定要做好3个月以上或到预测盈利期之前的资金准备。
但开业后由于各种情况会发生变化,比如销售不畅、人员增加、费用增加等等,因此要随时调整资金运作计划。而且,由于企业资金运作中有收入和支出,始终处于动态之中,创业者还要懂得一些必要的财务知识。
3.营造一个好的氛围:大学生创业由于缺少社会经验和商业经验,如果把自己独立放到整体商业社会,往往会难以把握。这时可以先给自己营造一个小的商业氛围,进入行业协会是比较有效的一条途径。创业者可以借助行业协会了解行业信息,结识行业伙伴,建立广泛合作,促成自己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影响。同时,创业者可选择一个能提供有效配套服务的创业(工业)园区落户,借助其提供的优惠政策、财务管理、营销支持等服务,使企业稳定发展。另外,还可以找一个经验丰富的企业管理咨询师做企业顾问,并学会借助各种资源,学会和各方面的人合作,千方百计给自己营造一个好的商业氛围,这对创业者的起步十分重要。
4.从亲力亲为到建立团队:企业不是想出来的,是干出来的。大学生有文化、头脑灵、点子多,但在创业的初期,受资金的限制在没有形成运作团队之前,方方面面的事情必须自己去做。只有明确目标不断行动,才能最终实现目标。在做事的过程中,要分清主次轻重,抓住关键重要的事情先做。每天解决一件关键的事情,比做十件次要的事情会更有效。当企业立了足,并有了资金后,就应该建立一个团队。创业者应从自己亲力亲为,转变为发挥团队中每一个人的作用,把合适的工作交给合适的人去做。一旦形成了一个高效稳定的团队,企业就会跨上一个台阶,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阶段。
5.盈利是做企业最终的目标:做企业的最终目的就是盈利,因此无论是制定可行性报告、工作计划还是活动方案,都应该明确如何去盈利。大学生思维活跃,会有许多好的点子,但这些好的点子要使他有商业价值,必须找到盈利点。企业的盈利来源于找准你的用户,因此,企业要时刻了解你的最终使用客户是谁,他们有什么需求和想法,并尽量使之得到满足。
6.不要惧怕失败:在企业的运作过程中失败是难免的,失败了不气馁,调整方案,换个方式和方法继续前进,永远不要停止前进的脚步。对于创业者来说这很重要!看看我们身边一些成功的企业,特别是网络时代的英雄们,有几个是按他们创办初期的想法赚到钱的,他们大都经历过一个“死而复生”的过程,坚持就是胜利,唯有坚持才使他们成为今天的网络英雄。我们应该明白,失败并不可怕,它是企业迈向成功的阶梯。
《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给创业者带来五大利好
国务院办公厅10月批转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1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份指导意见将给劳动者创业带来五大利好。
1.创业者市场准入门槛降低
《指导意见》放宽对新办企业注册资金和经营场所的限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将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制定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2.创业者将获更多能力培训
《指导意见》针对创业者提高创业能力的要求,明确提出加大创业培训力度。要求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全部纳入创业培训的对象范围。同时,加强普通高校和职业学校的创业课程设置。
3.创业者将有更多融资渠道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积极探索抵押担保方式创新,对于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提供融资支持。
4.创业者将有更好市场环境
《指导意见》要求,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
同时,简化审批、办证手续,开辟创业“绿色通道”。要求全面落实鼓励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
5.创业者将获更多公共服务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根据城乡创业者的需求,组织开展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建立创业信息、政策发布平台,搭建创业者交流互助的有效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