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
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意见
甘政发〔2016〕2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精神,主动顺应和把握消费升级大趋势,充分发挥消费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尽快形成经济发展新供给新动力,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激活经济增长内生动力,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为动力,着力消除制约消费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新活力,以消费环境改善和市场秩序规范释放新空间,以扩大有效供给和品质提升满足新需求,以创新驱动产品升级和产业发展,推动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协同共进、创新驱动和经济转型有效对接,拓展消费升级、有效投资、创新驱动、经济转型、群众满意有机结合的发展路径,为经济提质增效提供更持久、更强劲的动力。
(二)基本原则。
消费引领,市场主导。顺应居民消费升级的新形势新要求,以消费升级带动产业升级,催生新技术、新产业、新服务,深度挖掘消费潜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市场机制,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积极培育多元市场主体,清除市场壁垒,维护市场秩序,实现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安全消费,企业诚信守法、自主经营、公平竞争,形成企业规范、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的消费市场格局,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
创新驱动,释放潜力。抢抓产业跨界融合发展新机遇,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市场环境,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推动业态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培育形成更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增加优质新型产品和生活服务等有效供给,满足不同群体不断升级的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
突出重点,示范带动。适应消费结构、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的深刻变化,强化对消费升级重点领域分类指导,大力推进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农村消费,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综合施策,形成合力,实现重点突破,增强示范带动效应。
优化环境,转型发展。建立健全促进消费优化升级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推动形成理性、绿色、健康的现代消费方式,努力构建新消费引领新投资,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良好环境和长效机制。积极承接中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建设,进一步扩大向西开放,更好地利用省外、境外要素和市场推动我省产业升级,使我省地产商品适应国内外多元化、高品质的消费需求,在开放融合中实现转型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创新促消费体制机制。
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发挥政府对消费市场的引导作用,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消费市场环境,全面清理不利于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的制度规定,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应用,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在线运行、限时办结,取消不合法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省发展改革委。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2.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调整优化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分配结构,适度减少可利用社会资金的经营性基础设施投资,重点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社会事业、“三农”等领域加快发展。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建立股权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结构。加快完善政府投融资平台,加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探索设立城市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商贸流通、引导消费等领域政府引导基金,吸引信贷资金、战略性投资、国有资本及民间资本,着力解决消费供给企业资本金不足、融资难等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
3.加快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积极推行“先照后证”,探索“证照分离”,放宽新注册服务业企业登记条件限制,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缩短办证时间,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省工商局)
4.推进人口城镇化相关领域改革。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4〕110号),细化完善具体改革措施,鼓励各地放宽落户条件,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兰州市要认真贯彻执行《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实施细则》,进一步放开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其他市州要加快取消地级及以下城市对农业转移人口及其家属落户限制。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和随迁子女就学就医保障机制。支持农业转移人口自用住房消费,将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最大限度释放农业转移人口消费潜力。(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建设厅,各市州政府)
5.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快推进公立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扩大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比重。放宽民间资本市场准入,降低准入门槛,推广负面清单的准入管理模式,取消各种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深入推进“引进来、走出去”发展战略,以举办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敦煌行?丝绸之路国际旅游节、兰洽会等重要节会为载体,强化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推进文化、健康、养老、旅游、体育等服务领域加快开放。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探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适度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和日用消费品进口。增强境外投资环境、投资项目评估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抱团走出去”,通过投资参股、合作开发、技术转移等途径,加快境外资源开发,建立出口加工基地、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国际物流园区,促进对外工程承包,加强对外劳务合作,扩大服务业境外投资。(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厅、省旅游局)
(二)改善优化消费环境。
1.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加快建立和完善商品市场、要素市场和新兴交易市场共同构成,实体市场和虚拟市场、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相结合,统一开放、门类齐全、层次分明、业态多样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国际市场。禁止对省外、境外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设定歧视性和潜在排斥性准入条件,加强反垄断执法,切实破除行政垄断、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实现企业自主经营、平等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与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不断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科学性、公平性和资源配置效率。(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政府)
2.建立健全质量监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5〕162号),建立健全预防为主、防范预警在先的质量监管体系,对食品、药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关系民生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加强监督管理,利用物联网、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建立产品及服务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实行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公开制度,健全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强制召回、严重失信企业强制退出机制。完善网络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担保、损害赔偿、风险监控、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等制度。健全标准体系,加快重点领域及新兴业态的相关标准制定完善和强制应用工作。加强检验监测和认证能力建设。完善商会、行业协会、征信机构、保险金融机构等机构和中介服务组织以及消费者、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参与的产品及服务质量监督机制。(省质监局、省工商局,各市州政府)
3.改善市场信用环境。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合各地、各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按要求纳入省级和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各地区、各部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充分发挥行政、司法、金融、社会等领域的综合监管效能,在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品安全等方面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动将申请人良好的信用状况作为各类行政许可的必备条件。支持建立第三方信用评价机制。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强化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严厉打击居民消费领域乱涨价、乱收费、价格欺诈、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社会消费潜能的最大限度释放。(省发展改革委、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地税局、省国税局)
4.优化旅游消费服务环境。依托丰富的旅游资源,以游客需求为导向,丰富旅游产品,强化旅游品牌节会打造,改善市场环境,推动旅游服务向观光、休闲、度假、养生、体验并重转变,提升旅游文化内涵和附加值。完善旅游景区连通道路、停车场和游客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积极发展自驾车房车营地、户外徒步基地,加快20个旅游大景区建设。积极发展“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企业和旅游创新在线平台建设,推行旅游休闲“优惠套餐”和旅游“一卡通”,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开展互联网金融探索,拓宽移动支付在旅游业界的应用,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发展模式。推动全省AAA级以上景区实现免费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和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鼓励省公航旅集团等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通过投资、重组、合作等方式,进行跨区域、跨行业经营。鼓励省内旅行社和旅游公司跨省设立分社、跨区域连锁经营。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弹性作息制度。扩大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范围,提升入境旅游消费,认真落实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争取“十三五”期间将免税店建到市州及旅游重点县区。(省旅游局、省政府国资委、省国税局、兰州海关,各市州政府)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强化网络基础设施支撑能力。积极适应信息消费发展需求,深入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快全光纤网络城市和4G网络建设,加快光纤到户进程,统筹提高城乡有线和移动宽带网络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推动网络提速降费。加快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加快建设高标准的数字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信息感知和智能化消费的广泛应用,构建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平台和支撑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组织实施“宽带乡村”工程,加快光纤宽带和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在农村地区的部署和行政村通宽带建设。加快建设基于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的下一代高速宽带网络,推进城域网高速互联。完善无线传感网、云计算中心及大数据平台等新型网络应用基础设施,强化网络支撑条件。加快建设跨行业、跨区域的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整合末端配送资源,建设完善基于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的末端物流配送体系,促进物流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物流运行效率。(省工信委、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
2.加快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村消费环境,完善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大幅降低农村流通成本,充分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统筹规划城乡消费基础设施网络,加大农村地区和小城镇水电路气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力度,加快信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养老服务和文化体育设施。加快县级道路、货运站场和乡镇客运站建设。推进县级大型超市及配送中心、乡镇级农贸市场、村级综合服务社三级农村市场体系全覆盖,实现公益性市场14个市州全覆盖,加快建设县乡便民市场。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健全覆盖农产品采收、产地处理、贮藏、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涉农电商平台建设,培养农村居民网购习惯,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领域,促进线下产业发展平台和线上电商交易平台融合。加强交通运输、供销、邮政等部门和快递企业与农村物流服务资源的共享,加快完善县乡村农村快递物流体系,畅通城乡商品流通渠道。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小城镇连接城乡、辐射农村的作用,提升产业、文化、旅游和社区服务功能,增强商品和要素集散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快特色产业小镇、文化古镇、旅游小镇和生态文明小康村规划建设,提升产业、文化、旅游和社区服务功能,增强商品和要素集散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省农牧厅、省建设厅、省旅游局、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
3.改造提升城市消费基础设施。抢抓国家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政策机遇,坚持民生优先、安全为重、机制创新、绿色优质的原则,改造提升城市消费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以兰(州)白(银)定(西)临(夏)的中部城市群,构建“大兰州”都市圈,探索在圈内实现公交车、公共自行车、地铁、出租车、道路客运、城际铁路一卡通。积极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将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公交换乘枢纽及充电桩、充电站、公共停车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等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努力形成高效便捷的客运“零换乘”运输体系。加快通用机场建设,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省100%的县级行政单元能够在地面交通60公里或1小时车程内享受到通用航空服务。加大城市社区公园、主题公园、街头游园、湖池湿地、绿道绿廊等规划建设力度。加大招商力度,吸引国内知名企业集团投资建设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文化、住宿等为一体的城市现代消费综合体。促进体育健身消费,加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规划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推动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依托中心城市、旅游目的地以及兰州、武威、天水三大陆港和兰州、嘉峪关、敦煌三大空港建设,促进区域内“铁公机”零换乘、无缝衔接,在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及航空口岸、铁路口岸建设进境免税店。积极向国家申报建设肉类、木材、粮食、汽车整车和水果等进口指定口岸。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加强通关、物流、支付、检验检疫、税收等方面的协调,创新跨境电子商务合作方式,推进兰州跨境电商合作联盟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市州运用市场手段以购物节、旅游节、影视节、动漫节、读书季、时装周等为载体,提升各类国际文化体育旅游会展活动的质量和水平,鼓励与周边省份、国家联合开发国际旅游线路,带动文化娱乐、风情旅游和体育竞技等形成新的消费供给。(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兰州海关、省体育局,各市州政府)
(四)扩大市场有效供给。
1.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围绕推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重点任务落实,通过关停重组、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加速集约化发展等途径,处置“僵尸企业”化解产能过剩。鼓励和引导轻工、纺织、食品加工、药品等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从提高功效、性能、适用性、可靠性和外观设计入手,加大消费品适应性开发和改造提升。实施工业强基工程,紧盯市场实际需求,加快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立足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促进有色、冶金、石化、建材等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努力在补齐产业短板上取得突破。引导企业重视商标品牌管理,加强品牌创建和培育,保护和传承省内中华老字号,促进“甘肃制造”、“甘肃服务”品牌消费提质增效。(省工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
2.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顺应科技创新发展趋势,积极构建现代产业技术体系,以技术创新推动产品创新,更好满足消费需求变化。培育壮大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拓展网络经济空间,促进信息技术向市场、设计、生产等环节渗透,加快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创新。聚焦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机器人制造、公共安全产品和应急装备等新兴领域,加快产业化步伐,开发智能化、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支持绿色产品、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数字媒体等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新兴消费品发展,引领、创造和拓展新需求。(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厅)
3.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放宽市场准入,全面落实鼓励类生产性服务业用水、用气、用电价格与工业并轨政策。支持制造业将前端研发、后端营销从生产制造中分离。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通过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协同创新,促进研发设计、物流服务、节能环保、检验检测、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品牌建设、创业孵化等重点领域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集聚发展,加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推动制造业加快产品和工艺技术进步,为制造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产业发展,依托龙头物流企业,打造上有专业生产厂家、中连专业运输团队、下接专业市场的现代物流战略联盟。完善生产性服务业行业标准,实现服务业与农业、工业在更高水平上有机融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商务厅)
4.推进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细分服务业市场,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推动餐饮、住宿、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多层次、规范化、精细化发展。加快推进省内生活性服务质量和品牌双提升,带动服务产品和供应体系向多元化、个性化、信息化、高端化发展,扩大高端消费有效供给。加快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产业试点,重点支持建设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培育有竞争力的品牌养老服务企业,发展有活力的中小养老服务企业,研发养老服务产品,推动养老服务与家政、医疗等生活性服务业融合发展。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居民和家庭服务、健康养老服务等需求潜力大、带动力强的生活性服务业。组织实施一批生活性服务业重大工程,推动我省中医药产业综合试验区、敦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全民体育健身场馆、健康养老基地、现代农业观光、红色旅游基地以及老工业区观光旅游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强酒泉国家服务业综合试点经验总结推广,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服务业试点城市。(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体育局)
5.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顺应网络时代新要求,通过以众智促创新、以众包促变革、以众扶促创业、以众筹汇众资,着力打造“四众”支撑平台。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实施陇原“双创”千亿元产业行动计划,实施创业创新支撑平台搭建、创业创新示范园建设、科技创新园提质扩容、农村创业富民和信息惠民新业态培育等5大行动。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展农民工、大学生和复转军人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通过健全机制,调动市场主体支持、参与、推动返乡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激发创业热情,在发展县域经济中扩大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就业创业空间。创建国家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示范城市,推进兰州市城关区等省级“双创”示范县(区、市)建设,加快创业孵化中心、创客空间等平台载体建设,切实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体制环境,为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成长提供支撑。(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社厅,各市州政府)
6.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培育农村消费。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城乡一体化与精准扶贫相融合、区域开发与到村到户扶持相结合,积极培育贫困地区扶贫脱贫消费市场,在扎实开展干部驻村帮扶、职业教育培训、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龙头企业带动等“传统项目”的同时,创新开展电商扶贫、光伏扶贫等工作。加快推进阿里巴巴“千县万村”计划、京东“千县燎原”计划和苏宁“农村电商”计划,组织实施好国务院扶贫办在陇南开展的电子商务精准扶贫试点项目,加快华池、民勤、宁县、环县、岷县、会宁、庄浪、成县等8个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尽快创建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加快建立县级农村电商服务中心、乡(镇)级电商服务站、村级电商服务点三级电商网络,鼓励电商平台与农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建立直采直供关系,有效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衔接问题。推进通渭、清水、东乡、临潭、民乐、礼县等6县光伏扶贫工程试点工作,在贫困户屋顶、院内外空地或就近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利用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促进贫困群众就业增收。及时总结电商扶贫、光伏扶贫示范县经验,并推广到全省其他地区。通过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引导贫困地区农民群众转变消费观念,深度挖掘消费潜能,培育新的消费热点。(省扶贫办、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保障措施
(一)稳步提高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以发展促就业、创业促就业、转变择业观念促就业、综合施策促就业,努力扩大就业规模。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多渠道增加居民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努力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不断优化收入结构,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进一步缩小同城、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扩大就业、增加收入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有效提升城乡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预期,促进消费健康发展。(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创新财税支持政策。加大对新型消费相关领域的财政支持力度,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对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的导向作用。抢抓国家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开展降低进口关税试点等政策机遇,逐步扩大日用消费品降税范围,营造良好生活消费环境,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推进医疗、养老保健等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认真落实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健全政府采购政策体系,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支持民办社会事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绿色产品等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用股权投资、产业基金等市场化融资手段支持消费服务业发展。完善消费补贴政策,推动由补供给方转为补需求方,并重点用于具有市场培育效应和能够创造新需求的领域。(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三)加强法律服务,完善统计制度。大力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推进法律服务行业专业化、职业化。加大对法律服务业政策支持力度,明晰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内容和采购预算,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深化法律服务内容,逐步建立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投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律师与公证参与机制。积极做好涉外公证业务,支持省内律师所承接跨国跨境业务,强化涉外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对国际法律规则运用和涉外法律事务服务水平。规范法律服务行为,优化法律服务消费环境,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运用“互联网+法律服务”,打造集法律服务信息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失信信息披露等为一体的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让法律服务成为大众消费品。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提升面向困难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抓紧研究制定服务业及其重点领域统计分类,完善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明确有关部门统计任务。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建立服务业信息定期发布制度。(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省统计局)
(四)加大金融、价格政策引导支持。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积极支持金融机构拓宽对服务业企业贷款的抵质押品种类和范围。鼓励商业银行在企业自愿、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专业化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贷款保证保险、股权质押等多种方式的金融服务。积极打造省、市级政府融资平台,发展融资担保机构,探索与商业银行、金融保险机构、大型国有企业联合设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杠杆作用。完善支付清算网络体系,加强农村和偏远地区的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强化普惠金融服务,打造集消费、理财、融资、投资等业务于一体的金融服务平台。健全价格机制,加强价格监督,推进手表、箱包、服装、酒、电子产品等高端消费品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和透明化,缩小进口商品,尤其是进口奢侈品与国外的价格差,为境外消费回流创造条件。深化景区门票价格改革,探索淡旺季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进一步从总体上降低餐饮等行业刷卡手续费支出。(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局)
(五)加强规划引领和用地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配置机制,形成以投资率、产出率和市场前景定用途、定配置的使用格局。按照强化规划引导、优化用地结构、提升利用效率的要求,创新消费服务业领域项目建设用地供给方式,更好满足新消费新投资项目用地需求。优化新增建设用地结构,加快实施有利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用地政策,重点保障新消费新投资发展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等用地,适当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科研机构及科技企业孵化机构发展用地,多途径保障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移动通信基站等小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推广在建城市公交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站场、大型批发市场、会展和文体中心进行地上地下立体开发及综合利用。鼓励利用闲置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农村闲置房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技术转化、节能环保、文化创意、休闲养老等消费服务业。依法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存量,重点保障农村养老、文化及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合理规划现代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省国土资源厅)
(六)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促进人才流动,为消费升级、产业升级、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增设家庭养老、健康保健、咨询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相关专业,培养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壮大家政、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专业人才队伍,加强信息、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环保等领域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及社会培训机构采取与互联网企业合作等方式,对接线上线下教育资源,探索职业教育和培训服务新方式。培养更多既懂农业生产又懂电子商务的新型职业农民。鼓励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通过完善居留制度、提高待遇报酬、创造宽松便利条件等措施,加大对国际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度。(省人社厅、省农牧厅、省教育厅)
(七)健全环境政策体系。严格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体系,巩固提升我省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水平,强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以健康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引导生产生活方式变革,着力倡导全民绿色消费。支持绿色技术、产品研发及推广应用,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引导节能环保产品及服务发展。重点做好兰州、武威2个国家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和酒泉、敦煌区域性大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推进兰州、白银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抓好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8个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建设的同时,加快推进其他省级园区循环发展。加快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大力开展绿色建筑推广工作。鼓励发展绿色制造、绿色能源,支持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饭店建设。积极落实绿色金融政策,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基金,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金投资于环保、节能、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等绿色产业。加强水权交易制度建设,鼓励开展合同节水管理、合同环境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工信委、省政府金融办、省水利厅,各市州政府)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并主动顺应消费升级大趋势,以六大消费重点领域提质升级和消费结构的优化作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打造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引擎,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效发展提供新支撑,推动经济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省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各市州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快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切实将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甘肃省人民政府
3月8日
全国两会甘肃代表团成员名单,两会甘肃代表团全体名单和热点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