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
首次办理
办理材料:
(1)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出入境办理大厅领取)
(3)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4)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5)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所需全部材料至莆田各县、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窗口办理,
校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及申请表、2寸白底证件照等,办理证件缴费及邮递。
温馨提示:
莆田市户籍居民,只能以团队旅游形式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
续签
续签
网上续签:
可在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服务大厅官网http://crj.fjgat.gov.cn:9080/ELSNetAccept/fjcrj_ysl.jsp的“出国境证件预申请”板块上填写预约信息→仔细阅读“预约出入境证件申请须知”,并输入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点击提交→录入照片条码信息,若没进行过出入境证件照片或回执单条形码丢失的选择“无”、填写申请人本人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选择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并填写办理信息→预约申请成功,按照提示信息按时前往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窗口续签: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到出入境办事大厅领取窗口排队号;
3.到受理窗口递交申请资料;
4.现场刷卡缴费或凭《缴款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5.领取受理回执。
有效期
有效期
证件有效期:
年满16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
未满16周岁的效期为5年。
团队旅游签注有效期:
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属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特别情形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
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办结。续签需6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
一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20元/项,
二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40元/项。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东路2006号
咨询电话:0594-268279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 15:00?18:00)
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西街道塘池路86号
咨询电话:0594-672067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 15:00?18:01)
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西洪北街(拱辰派出所院内)
咨询电话:0594-670891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 15:00?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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