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办理
办理材料:(1)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及采相回执;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3)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4)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5)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办理流程:提交申请→数码照相→采集指纹→受理申请→缴纳费用→制作证件→发放证件
温馨提示:朝阳市户籍居民,只能以团队旅游形式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
续签
网上续签:(1)在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依照相关提示进行操作。(2)按照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3)预约申请成功,按照提示信息按时前往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窗口续签:持身份证,户口本和港澳通行证到户口所属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窗口续签即可。
有效期
证件有效期:年满16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未满16周岁的效期为5年。
团队旅游签注有效期: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属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特别情形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首次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续签需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一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20元/项,二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40元/项。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办理地点
朝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办公地点:朝阳大街三段56号
乘车路线:乘7路公共汽车
咨询电话:0421?2613048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