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办理
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对于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补)领的,应当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提交符合办理证件要求的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或照片电子版(受理机构为申请人免费采集制证电子照片的可不提供);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提交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或签注的证明;
5、现役军人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含首次签注)或再次签注的证明;
办理流程:
(1)在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
,选择“申请证件类型”、“详细类别”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2)按照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
(3)预约申请成功,按照提示信息按时前往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温馨提示:保定市户籍居民,只能以团队旅游形式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
续签
网上续签:
(1)在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
,选择“申请证件类型”、“详细类别”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2)按照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
(3)预约申请成功,按照提示信息按时前往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窗口续签:持身份证,户口本和港澳通行证到户口所属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窗口续签即可。
有效期
证件有效期:年满16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10年,未满16周岁的效期为5年。
团队旅游签注有效期: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属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特别情形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3天。
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首次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续签需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港澳通行证每本60元。一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15元/项,二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30元/项。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以上办证时限不含邮政速递时间。
办理地点
保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
办公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68号政务服务中心6楼
咨询电话:0312-3355061
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的上午早8点30分至12点;下午1点30分至5点
清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
办公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清苑路228号
咨询电话:0312-8012378
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早8点30分至12点,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
阜平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
办公地址:保定市阜平县阜平镇中心街公安局二楼出入境管理大队
咨询电话:0312-7224772
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早8点30分至12点,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