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城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申领服务指南
登记对象
(一)赣州市中心城区(含章贡区、开发区、蓉江区、南康区、赣县区,下同)以外的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章贡区居住的。
(二)现役军人不办理居住登记;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外国人、无国籍人,按照散居社会境外人员进行登记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办理条件
最新消息: 我国取消暂住证 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赣州居住的非赣州市户籍人员。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无须办理居住证(若个人需要的话亦可办理):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温馨提示:
1、本市户籍跨市区与县级市及县级市之间的人员不再要求申办居住证
2、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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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2、推动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
3、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4、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方便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
办理材料
居住证相片回执
可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身份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注:若需要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还应提供与申领条件相符的下列证明材料:
1、在居住地购买房屋或分配公租房、返迁安置房已满半年的,本人以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可申领居住证。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公租房租赁合同或返迁安置协议。
2、租赁私人房屋已满半年,且与房屋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已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已满半年的,本人以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可申领居住证。需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房屋产权证明(或返迁安置协议)复印件。
3、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已满半年的,本人以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可申领居住证。需提供行政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录用通知书或调令或编制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及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4、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已满半年的,本人以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可申领居住证。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与本地用人单位(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劳动人事部门加盖劳动鉴定章(或工业园区管委会加盖公章)已满半年的,本人以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可申领居住证。需提供与本地用人单位(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
6、与本地用人单位(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未经劳动人事部门加盖劳动鉴定章(或工业园区管委会加盖公章),但在本地缴纳社保已满半年的,本人以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可申领居住证。需提供与本地用人单位(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和本地缴纳的社保证明。
7、在全日制学校连续就读已满半年的,可申领居住证。大学生需提供学生证,中、小学生需提供就读学校打印的学籍证明。
8、符合直系亲属三投靠(即夫妻投靠、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落户条件已满半年的,可申领居住证。需提供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9、取得家属随军批复已满半年的,本人以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未成年子女可申领居住证。需提供军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以及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的随军批复。
10、在章贡区就(创)业或投资的下列人员,本人以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在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及相片、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材料办理居住登记后,可申领居住证:
(1)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提供学历证书。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提供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3)持有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
(4)沙河、水西工业园区企业急需人オ,提供工业园叉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认定文件。
(5)章贡区其他企业急需人才,提供章贡区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认定文件。
(6)个人在章贡区投资30万元以上的人员,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办理流程
拍照
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
2.提出申请
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3.填表审核
申办人领取并填写《江西省居住证办理/赣州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
4.领取凭证
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江西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
5.领取证件
受理机构收到居住证后,会通知申办人,届时申办人凭《领取凭证》前往领取证件即可。
办理时间
1、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的流动人口,首次申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签注、所内地址变更的,由居住地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调查、审批、制证、发证工作。
2、办理居住登记不满半年或从未办理居住登记,但符合上述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流动人口首次申领居住证的:
居住地派出所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调查、审核并报送至分局,系统同步流转;
经户政科、分管局领导审批(3个工作日内)后;
再返回派出所制证、发证(2个工作日内)。
3、已办理居住证但地址跨所变更不满半年的,经派出所、户政科、分管局领导审批后办理,办理时限同上。
6办理费用及时限
1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受理机构收到邮寄证件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通知申办人领取。)
办理费用
首次申办居住证,免收费用。
附带赣州办理居住证咨询电话地址:
马牯塘派出所
地址:金水大道附近
电话:0797-355629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临塘派出所
地址:105国道附近
电话:0797-358317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田村派出所
地址:028乡道附近
电话:0797-462322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溪派出所
地址:457县道附近
电话:0797-452021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赣州市赣江派出所
地址:大公路36号
电话:0797-835307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赣州市南外派出所
地址:中南汽车贸易公司对面
电话:0797-817897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湖边派出所
地址:105国道
电话:0797-825107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水东派出所
地址:虔东大道99号
电话:0797-846181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水上派出所
地址:方杆巷2号
电话:0797-829226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赣州市解放派出所
地址:新赣南路6号
电话:0797-829221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