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办理指南
发放对象
流动人口拟居住三个月以上且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六十周岁的,可自愿申领居住证。居住证由省公安厅统一制作。
申领材料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㈠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成年育龄妇女还应当出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证明;
㈡居住处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房租赁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居住处所证明)。
办理流程
流动人口持有关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找管辖片区民警办理,经过管辖片区民警审核,户政大队审核,伊春市局户政支队审核,省厅审核制证。
居住证有效期及工本费
《黑龙江省居住证》实行一人一证,有效期限为一年,首次申领免工本费,丢失补领工本费为10元。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