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申领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我市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1.暂住登记:到当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居住证的登记。
2.居住证申领:
(1)公民本人或代办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居住证,填写《嘉峪关居住证申请表》并交验上述办理材料;
(2)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审验证明材料,符合申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出具《嘉峪关居住证领取凭证》;
(3)公民根据工作人员提示凭《嘉峪关居住证领取凭证》领取居住证;
居住证申领受理
凡在30日内办理暂住登记的流动人口,可到当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居住证的登记。公民本人或代办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填写《居住证申请表》,交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证制作及发放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申领人可凭借《甘肃省居住证申领表》回执领取《居住证》。
准予迁入证明办理
凡是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才,连续办理嘉峪关市《居住证》两年以上者,提供本人的学历证、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招聘的证明、本人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即可在市城乡一体化大厅户籍岗申请办理市外《准予迁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