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丧葬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那么最新的福建交通事故最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本文小编为你整理了相关知识。
2019度福建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统计局相关数据,现将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部分数据传发如下: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121元/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821元/年;
二、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145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943元/年。
下面我们来一起了解下2019年福建省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
1
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
误工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按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不能举证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参照受诉法院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3
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其中护理收入按地方护工工资或参照误工收入计算;护理人数1人;时间可遵医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按护理人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收入参照当地从事同等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
伙食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5
营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在莆田如受害人或原告主张营养费的,一般应当通过鉴定机构的鉴定来确定营养期限,否则法院很难支持。
6
交通、住宿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根据受害人及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发生的费用实报实销。
一般按照住院时间、居住地与医院的远近程度、复诊的次数相对应。
7
残疾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10%)
残疾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 依据受害人年龄确定的赔偿年限 × 10%
(注意:残疾赔偿金涉及农转城技巧问题)
8
残疾辅助器具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9
被扶养人生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注意:被扶养人生活费也涉及农转城技巧问题)
10
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般情况死亡交通事故或一级伤残是5万元,低一级别递减5000元。十级伤残赔偿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