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违章网上处理网址:
可办理事项:
用户可以给绑定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未缴款违法记录进行缴款。
网上处理流程:
1,登录网上缴费平台
2,点击下方的违法处理业务--缴纳罚款-在线办理,进入办理页面进行操作。
3,没有注册的用户需要先注册在办理,已经注册的用户输入登录信息进入后台操作即可。
办理流程:
第一步:违法处理。
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现代语文(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
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
业务咨询请拨:12345
窗口接待地点:
车辆管理所一分所:长宁区哈密路1330号
(长宁、普陀、静安、闸北、宝山和嘉定)
车辆管理所二分所:闵行区莘庄沁春路179号
(闵行、徐汇、松江、金山和青浦)
车辆管理所三分所: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
(浦东新区、黄浦、虹口、杨浦、奉贤和崇明)
电子监控处理网址:(注册登陆后即可办理)
1、 用户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前要需要绑定本人的机动车及驾驶证。
2、 用户只能处理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下的电子监控记录。
3、 用户处理电子监空记录后驾驶证累记记分达12分的不允许处理。
4、 缴款罚款在线支付成功后电子监控才算处理成功。
详细办理流程
1、外省市号牌机动车在本市的违法记录已转递至机动车登记地的,也可以到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2、本市号牌机动车在外省市的违法行为,也可以到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3、对已在本市接受处罚但尚未缴纳罚款的,可通过本市工商银缴纳罚款;
4、对已在外省市接受处罚但尚未缴纳罚款的,请至处罚机关所在地缴纳罚款。
5、对违法事实无异议且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下(含)的,违法车辆驾驶人可持本人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牡丹畅通卡通过
(1)上海市工商银行的电话银行(95588)、
(2)网上银行
(3)多媒体自助终端自助处理并缴纳罚款(同时实行记分管理)。
6、对违法事实无异议,但违法车辆驾驶人没有办理牡丹畅通卡或者使用牡丹畅通卡不予自助处理的,可到本市各交警支(大)队违法受理点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