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判处徒刑、劳教人员已被注销户口,现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假释、保外就医人员入户
2.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3.购房入户
4.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5.夫妻投靠入户
6.高技能人才入户
7.随军家属入户
8.复员、退伍、专业军人入户河
9.学生入学、毕业分配入户
10.录用国家工作人员、招收职工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工工作调动入户
1.申请人备齐材料,到拟入户辖区派出所申请;
2.派出所审查材料,作出受理意见。对资料齐全、手续完善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对资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善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当场给予说明和解释;
3.申请经派出所受理、审批后提交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户政室;
4.申请经户政室审核、审批后提交河源市公安局户政科;
5.户政科审核、审批后签发《准迁证》;
6.申请人凭《准迁证》和户口本、身份证到原籍所属辖区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注销原籍户口(属于市内迁移无需本项手续);
7.申请人持《准迁证》和《迁移证》到辖区派出所打印户口本。
办理时限:承诺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首次免费,换发、补正4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