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群众
办理条件
1、购房入户
2、夫妻迁移入户
3、子女投靠父母
所需材料
1、购房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房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2、夫妻投靠: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3、子女投靠父母: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子女和父母的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属在校学生的由所在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相关表格,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递交申报材料。
3、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提出审核意见,并报所主管领导审核。
4、申请人将派出所审核后的材料报城区公安局治安三中队受理。
5、局治安三中队审核相关材料,提出审批意见,报局主管领导审批。
6、申请人在办证期限内到治安三中队户政窗口领取。
网上办理流程
无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城区公安分局办证大厅
工作时间:
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正常工作日)
地址:
城区公安分局办证大厅
联系电话:
户政:0660-3371001;出入境:0660-3374194、0660-3382223
交通指引: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城路1号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规范(户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