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29号。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1月1日起调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一、调整对象
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
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
1.定额部分。
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挂钩部分。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12月份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3.5%(见角进元)。
3.倾斜部分。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增加和挂钩增加的基础上再另行增加:
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12月31日)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以前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12月31日)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40元、70元、120元、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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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社厅在9月7日举行了关于调整四川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媒体通气会。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四川省政府研究决定,从1月1日起,为四川省12月31日及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按照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6.5%确定。此次调整涉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有91万。
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想结合的办法。其中:
定额调整: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0元。
挂钩调整:机关事业单位10月l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机关事业单位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以本人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5%。
倾斜调整:对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度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增的企业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给予适当倾斜。其中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不满80岁、满80不满90岁、满90岁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40元、80元、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