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生育保险报销待遇范围包括:
(一)生育津贴:按本人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
(二)生育医疗费:按医院发票的金额支付生育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超过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生育医疗费应当按物价部门批准的生育医疗费用的增长幅度适时调整。
(三)疾病医疗费:因生育引起产后大出血、产后感染、产褥热、产后心脏病、妊娠合并肝炎5种疾病的,其医疗费凭病历和医疗费用发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一般南昌的生育保险到手的有多少钱呢?南昌2015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如下:
1、生育津贴,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等月缴费工资为标准。生育津贴按参保职工本人生育或流(引)产时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月缴费工资(不超过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标准计发,低于参保职工本人分娩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时,单位可自行补齐。
2、生育医疗费,生育期间最高3500元。生育期间的医疗费按不超过以下标准支付:正常阴道分娩1400元;阴道手术产1900元;剖宫产3500元。若生育期间出现子宫破裂、胎膜早破等合并并发症,按不超过以下标准加发支付:正常阴道分娩200元、阴道手术产400元、剖宫产600元、保胎治疗700元。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一)前提条件
1、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前,用人单位必须为其参保并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年以上;
2、职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必须符合《婚姻法》及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计划内分娩的职工必须按规定办理生育服务证。
(二)所需材料
(1)分娩申请表格。
职工在分娩前一个月填写《南昌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并携带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原件到市医保大厅生育保险科审核。符合报销条件的男职工为其配偶申报的,填写《南昌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
(2)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住院发票、出院小结、出院证明书、医疗费用明细表或医疗费总清单原件。进行了产前检查的,提供门诊发票及对应的检查结果原件,并按时间顺序对应贴好(限额560元)。
(4)职工配偶报销加带双方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