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阜新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流程条例
一、阜新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两个月以上。单位因故办理停缴、缓缴住房公积金;下岗、买断工龄职工,原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的除外。
第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
(三)经有关部门批准离休、退休的
(四)户口迁出阜新的、出国定居的、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住住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
(七)户籍在阜新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业户口职工和外地户籍,在阜新工作的聘用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阜新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十四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对职工的提取条件进行初审。
第十五条单位初审符合提取条件后,为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第十六条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提出提取申请,同时提供本办法中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七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接到职工提取申请后,进行认真的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要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将已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受理审批后入账,并在审批书上签章确认,转账到提取申请人单位账户,职工凭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出具的提取回单到单位领取。
第十九条集中封存账户的职工遇到特殊情况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认定,符合提取条件的,可持核心要求提供的手续,直接到核心办理提取,核心将其住房公积金直接划入银行储蓄折中。